扣额法又称补税法,其要点有:(1)已计入损益的持股收益,应据以调减应税所得。(2)未计入损益的持股收益,计税时不作调增。(3)符合补税条件的,应按规定计算的税款补税。

中文名

扣额法

别名

补税法

外文名

Deduction method

主体

企业

“扣税法”与“扣额法

增值税“扣税法”与“扣颐法”的比较,两种计税方法,是我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这两种计税方法的理论依据是一致的,在计算方法上不沦采用“购入扣除法”或“实耗扣除法”,只要废用的计税方法相一致,法定扣除项目税额,都必须以法定扣除项B的金额为基础,这是两种方法相同之处。因此在法定扣除项目的扣除税率与应税产品的增值税率相一致的条件下, “如期法”与“扣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是相同的。

现行增值税税目税率表所列的46个税率巾,已有化学纤维,毛条,其它纺织品,其它服装,什壳,塑料壳,漏孔金属壳保温瓶,药品,怀表,电子钟,表,缝纫帆,照相机,日用机械军部件,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交调器,电热器具,100认以下普通白炽灯泡,其它日用电器,日用电器零部件,其它电子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其它机器机械,机器机械零部件和钢材等25个税(子)目的增值税税率那是14%。在这种条件下, “扣税法。与“扣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足相同的。

从计算的角度来讲,还是“扣额法”比较简便,因为“扣税法”要在求出的扣除项目金额的基础上,再求出扣除税额。但是从“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来衡量其税负的合理i生,则由于“扣额法”存在设计税率同产品的实际整体税负不相—致的缺点,有些产品往往差距很大,它会导致造成“全能厂”与“专业厂”之间税负不平衡;出口退税的税款与实际征收的税款不一致。推行增值税的目的,在于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使一种产品,不受生产结构差别的影响,不论是全能生产还是专业生产,税收负担都相一致。

而“扣额法”出于其固有的缺点,不能体现增值税的合理性,因此从发展方向来讲, “扣税法”比“扣额法”较为优越。 “扣税法”在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具有它独特的优点。但是出于目前我国产品税与增值税并存,产品税税卒多(现有22档税率),高低又很悬殊(最高60%,最低3%),如果都按照实际适用税率计算扣除税额,则使“扣税法”的计算工作相当繁琐,如果都采用“综合扣除税率”14%计算,则将对国家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既要避免扣除税金计算过于复杂,又坚使产品的税负同其实际整体税负大体上一致。必须进一步扩7(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简并增值税税率档次(现行还有7档税率),才有利于对届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外购扣除项目按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扣除税金,对质1:产品税征税范旧棚其它无税的扣除项目,采用分档次的法定扣除税率,使“扣税法”既能简化计算,义能更好地乎纫税收敛担。因此,普遍采用“扣税法”是增值税计税力法实行规范化的方向。

“扣额法”计算的公式

“扣额法”计算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扣除金额)×税率

上项“扣除金额”,是指规定扣除项目中为生产应税产品外购部分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