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春律师,男,汉族,中国籍,法学硕士[1],专职律师,执业于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401201911153365[2]

中文名

胡明春

民族

汉族

职业

律师

任职机构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

胡明春律师,男,汉族,中国籍,法学硕士[1],专职律师,执业于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2]。   

擅长领域

婚姻家事,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物权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各类法律纠纷[1]。 

经典案例

1、高某琼、金某勤、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20)皖0123民初868号[3]。 

2、桂林市某建设总公司与桂林市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8)桂0311民初402号[4]。 

3、秦某妹、周某等与桂林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19)桂0302民初1693号[5]

4、刘某琼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19)桂0305民初3216号[6]

5、苏州市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桂林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2019)桂0325民初1097号[7]

律所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B座2楼[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