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指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以及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的归属进行确认的一种法律行为。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财产权,不包括债权。

正文

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国有资产的范围十分广泛。以下分别就不同情况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加以说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党和人民团体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1】国家机关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

【2】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应属国家所有。

【3】政党及人民团体中由国家拨款等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2.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产权界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其资产不论是国家直接投入的,还是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均属国家所有。具体界定办法有:

【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贷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2】全民所有制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界定为国有资产。

【3】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担保,完全由国内外借入资金投入创办的或完全由其他单位借款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4】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5】在实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前,全民所有制企业从留利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两则”实行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6】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企业的财产【不包括以个人缴纳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的财产关系比较复杂,有政府出资兴办的,有国有企业出资兴办的,有劳动群众自己集资兴办的等等。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明确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所有权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在当前形势下,先将其中属于国家的财产界定清楚,这不仅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也是利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

4.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资产中,必有一部分属于中方合资、合作者。在属于中方的资产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国有资产,应予界定。但是这种界定只是中方内部的资产界定,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变化只是在中方内部的变化,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无关,更不会涉及外方投资的任何利益。

5.股份制、联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在股份制、联营企业中,有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的直接投资,也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投资,这些投资所形成的权益,在本质上属于国有资产。但这种界定只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界定,只是为了明确国家所有权,对股份制、联营企业并无影响,也不涉及其他股东、联营者的任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