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

(1)深入学习文凭。修业 1 年,学生按不同的学科、专业进行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为从事深入的科学研究工作作准备。(2)高等专业学习文凭。修业 1 年,与深入学习文凭等值。按与各种专门职业有关的学科、专业进行教学与应用研究训练,为学生直接就业作准备。(3)博士学位。一般须取得深入学习文凭才能注册攻读。有时亦接受经审查合格的高等专业学习文凭获得者及其他具有同等学力者攻读。学生在学校有关科学研究小组的安排、组织和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至少 2 年的科学研究工作,通过论文答辩或提交高水平的科学实验成果后,获博士学位,一般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4)工程博士文凭。修业 3 年。主要从高等专门学校(大学校)毕业生和在职工程师中选招。培养高级应用研究人才。第一年攻读深入学习文凭,后 2 年按类似培养博士的方式从事应用性研究。论文或提交的研究成果经考核通过者,获工程博士文凭,一般从事应用研究或实际的科技工作。(5)领导科研资格。原称国家博士学位,1984 年《高等教育法》改称领导科研资格后,两种称谓并存。是法国的最高学位。获深入学习文凭、博士学位或其他规定资格者,可申请准备有独创性贡献的研究论文,以获得此项资格经评议委员会答辩通过,并经该委员会考查申请人设计、领导、组织、协调科学研究活动的能力认为合格后,颁发能力证书,确认其领导科研资格。获得者常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但在高等学校法律、经济、医学、药学等专业任教者需通过另外的专门考试。(6)大学博士学位。由大学自设而非上述政府授权授予的国家学位,主要授予对象是外国学生。医科、牙科、药学科类的大学第三阶段亦设有各种文凭及博士学位和国家博士学位,但其要求及修业年限等各有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