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长之(379—437),字茂景,是陈留尉氏人。南朝宋人物。官至临海太守。

人物生平

阮长之年十五岁时父亲去世,有孝顺的天性,哀伤感动了周围的人。穿孝期满之后,仍然吃菜蔬还有一年。平时喜欢研究学问,不曾有过懒惰的情况。

起先担任诸府参军,被授予员外散骑侍郎的官职。因为母亲年老,要求担任襄垣令,督邮不讲,打他,被免去职务。不久出任庐陵王义真车骑行正参军、平越长史、东莞太守;进入朝庭担任尚书殿中郎,后又出来担任武昌太守。

时王弘任江州刺史,一向对他比较了解并重用他,推荐为车骑从事中郎。后又进入朝庭担任大/太子中舍人,中书侍郎,因为母亲年老,坚决辞去朝庭工作,调任彭城王义康平北咨议参军。

元嘉九年,调任临川内史,因为南方土地低下潮湿,母亲年纪大了,不适宜居住,辞职不上任。

元嘉十一年,又授予临海太守。到郡上任不久母亲死去,安葬完毕,不能忍受母亡之痛。

元嘉十四年,辞别人世,当时五十九岁。

轶事典故

当时郡县官吏的傣禄,以芒种这个节气作为期限,在此之前辞去官职的人,那么一年的傣禄皆归后面继任者所有,在此后辞去官职的人,那么一年的傣禄皆归前任者所有。起初在以元嘉末年改变这种方法,按月来分取傣禄。长之离职武昌郡,前来替代的人还没有到,阮长之就在芒种之前一天辞去官职。刚刚来到京城之前,亲朋故友有的用器物来送别,阮长之拿到之后就封起来并做好记载。后来回来,全部都还给他们。阮长之任中书郎,一天值夜,误着屐出阁,自列门下省听候处分。门下省认为天黑没有人知道,可以免罚;阮长之不从,说:「一生不侮暗室。」长之先后所任各种官职,都很有风化政教,受到后人的怀念。宋代时谈及善于治理的人,都称颂他。

史籍记载

《宋书 卷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二◎良吏》

家族成员

祖父:阮思旷,担任金紫光禄大夫。

父亲:阮普,担任骠骑咨议参军。

儿子:阮师门,原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