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森,男,黑社会性质组织人物。

2021年11月15日,对周广森等15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周广森等15人服判不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1]

人物事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周广森先后纠集、指使周广柱等人,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诈骗等50余起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周广森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周广柱、王云峰、赵言、甘建民等10人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结构较为稳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并攫取非法利益,聚敛巨额财富。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树立非法权威,确立强势地位,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1]

法院判决

2021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项罪名,对周广森等15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罚金三万元的财产刑等。周广森等15人服判不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