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彬,男,河南省温县警察。

简介

2012年5月涉嫌路遇交通事故以非管辖地为由见死不救。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人们热议。有网友愤而质问:“警察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公民人身财产受到伤害时,应及时给予援助,难道救人也需要界限吗?”

经过

2012年5月14日上午,温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警车见死不救”涉事民警周彬和协警周国伟为了办理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赴外省出差手续,二人去了焦作市公安局技侦支队。中午12时25分许,二人驾豫H-3316警车,回温县途中行至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西段时,看见路边有人招手拦车,就停下了车。下车后,周彬发现是两辆电动车相撞,一男一女两名伤者躺在地上。周彬经询问现场围观群众确认已打110报警和120救护后,又现场观察两名伤者肢体反应明显,加上要立即到广东出差办案,便对拦车人说“我们是温县的,还有任务!”就上车离去。最后120赶到,受伤的两人及时得到了抢救。

处理

5月15日当天,温县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事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进行调查。16日,温县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对涉事民警周彬采取禁闭措施。5月17日14时,温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认为,在该事件中,周彬作为人民警察,没有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未对危难群众进行救助,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21条、第22条第11项之规定,根据《人民警察法》第48条之规定,作出了对周彬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周国伟予以辞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