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中文名

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

外文名

National Satellite Ocean Application Service

所属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性质

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拟订中国海洋卫星与卫星海洋应用体系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卫星海洋遥感应用项目综合论证。

(二)承担海洋卫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拟订海洋卫星应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海洋卫星数据应用技术和用户的培训。

(三)负责卫星海洋遥感应用系统的规划,开展卫星海洋遥感在沿海地区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海洋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海洋经济运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域海岛监测、海洋权益与国际合作、全球大洋与极地监测等业务应用及技术研究工作。

(四)负责海洋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海洋卫星地面接收站的建设和业务化运行管理。

(六)承担卫星海洋应用产品服务,编制《中国海洋卫星应用报告》。

(七)负责海上辐射校正场和真实性检验场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海上和陆地试验任务。

(八)承担海洋卫星数据国际资料交换,组织开展海洋遥感的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

(十)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卫星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制作和发布海洋卫星数据与信息产品,承担各省级应用中心卫星海洋遥感应用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

机构设置

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人员编制100名。中心设7个管理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财务资产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工程管理处;设11个业务机构:海洋动力环境遥感部、滨海湿地监测与评估部、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部、海域海岛遥感监测部、极地遥感监测部、深海环境遥感监测部、卫星运控与产品服务部、空间海洋遥感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定标技术实验室)、北京海洋卫星地面接收站、海南海洋卫星地面接收站、牡丹江海洋卫星地面接收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