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陕西省贸促会的宗旨,是开展促进国际贸易、促进利用外资、促进企业国际化经营和促进经济合作等活动,推进中国同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关系发展。其主要职责是:
• (一)根据国家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全省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 (二)负责与境外国家、地区商协会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陕西经贸代表团出国访问并开展经贸活动。参加、组织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性或地区性会议;参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它们的活动;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陕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向外派遣常驻代表或设立代表处。
• (三)在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促进同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为工商界之间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 (四)组织协调境内外经贸展览和国外来陕展览业务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代表陕西省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组织陕西企业参加世界博览会及国际贸易展览会、洽谈会;在省内主办各类经济贸易、经济技术展览会和博览会。
• (五)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
• (六)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的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 (七)指导、协调省内各地方支会、行业支会和县(市)国际商会的工作;为各分支机构和会员企业以及省内其他行业提供国际贸易、经济法规、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外语等培训服务。
• (八)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贸易、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在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的指导下,调解涉外经贸纠纷、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事务;出具陕西省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货物运输业务的文件和单证;接受委托、代理中国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陕西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工作,办理知识产权咨询、争议等法律服务及技术贸易等工作。
• (九)协调和服务在陕的境外商会、协会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全省各类协会、商会开展对外经贸活动。
• (十)承办省政府国际高级经济顾问会议的日常工作。
•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领导介绍
薛华,党组书记、会长
李建华,党组成员、副会长
武福杰,党组成员、副会长
成云甫,副巡视员
内设机构
办公室1.负责安排和协调会领导及全会的重大活动,协调全会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2.负责起草和审核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报告和文件;
3.参与研究起草地方性外贸法规工作;
4.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后勤行政、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对口扶贫等工作;
5.负责机关的日常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对会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的内审与监督;
7.负责本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8.负责本会机关和会属企事业单位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9.负责机关的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分支机构和会员的业务交流;
10.负责兼职副会长及委员的联络工作;
11.负责与中国贸促会及其行业分会、各省区市贸促分会、本省有关行业协会的联络工作;
12.负责全省性工作会议或专业性会议及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
13.指导省贸促会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
14.了解、征询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向省政府相关部门转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15.协调指导陕西国际商会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党委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协调本单位党组谋划和推进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并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承办会党组落实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承办会党组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5.负责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
7.负责会机关工、青、妇工作;
8.负责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扶贫工作;
10.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部1.协调全省贸促系统涉外法律事务工作,指导系统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和对外经贸谈判;
3.组织相关产业开展对外经贸游说和参与国际经贸摩擦应对;
4.负责为我省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贸易、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
5.调解涉外经贸纠纷、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事务;
6.办理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业务;
7.办理陕西省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等涉外贸易文件和单证等事项。
联络部1.负责与境外国家、地区商协会组织的联络工作;
2.负责邀请、接待国外经贸、工商、企业界人士和高级代表团来陕访问和考察;
3.组织陕西经贸代表团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
4.策划、参与国际性会议,参加地区和国际经贸组织及其活动;
5.负责国外工商团体在陕机构的联络;
6.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本会驻外机构的设立及业务指导;
7.开展经贸投资促进等方面的工作,积极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服务;
8.促进同港澳台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信息部1.负责研究国际经贸动态,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国际经贸信息;
2.编辑出版信息资料和举办有关国际经贸形势、国际市场动态的报告会,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3.负责省贸促会信息网络系统和资源数据库建设及管理,为地方和企业开展网上招商、网上贸易提供服务;
4.指导协调全省贸促会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
5.负责省贸促会的宣传工作。
展览部1.负责全省在境内外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2.代表陕西省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参加世界博览会和国际贸易展览会,在境内外举办陕西省经贸展览会;
3.负责国外来陕举办展览会、博览会的有关协调、组织工作;
4.承办我省大型展览会和博览会;
5.提供与展览有关的信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秘书处1.负责省政府国际高级经济顾问会议的筹备、组织;
2.承担省政府国际高级经济顾问单位日常联络接待、项目洽谈等工作;
3.向顾问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项目合作信息;
4.促进、跟踪和落实顾问单位与陕西开展项目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