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竞合又称执行程序的竞合,在执行程序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同时或先后以不同的执行名义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个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同时获得完全满足的一种竞争状态。

正文

执行竞合可分为民事执行之间的竞合,民事执行与行政处罚之间的竞合,民事执行与财产刑执行之间的竞合。

民事执行竞合的条件:

第一、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存在;

第二、执行对象需为同一债务人的同一特定标的物;

第三、数个权利人所持的执行依据必须是各自独立的法律文书;

第四、各个不同执行依据的执行发生在同一特定时期,即数个执行共存于某一时段。

民事执行竞合包括:保全执行之间的竞合,终局执行之间的竞合,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之间的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