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玻璃; 3、小炼焦; 5、小炼铁;

简介

“新六小”是 1996 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令取缔关停的重污染小企业。[1]

“新六小”企业包括:

1、小水泥;

2、小玻璃;

3、小炼焦;

4、小火电;

5、小炼铁;

6、小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