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辉,男,生于1977年12月,山东昌邑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人物经历

1.1997年—2001年 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

2.2002年—2005年 西北政法学院诉讼法专业。

主讲课程

教学情况从事证据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司法文书的教学。

主要贡献

1.议刑事立案程序的完善:《预审探索》,2004年第3期

2.民事举证时限制度之我见:《学理述评与构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3.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思考:《法学学理初探与构建》,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

4.浅议刑事立案程序的完善:《研究生论坛》,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2004年第一期

5.试论“矛盾鉴定”的原因与对策:《学术前沿》,2006年9月

获奖记录

1998—1999学年于曲阜师范大学荣获“优秀团员”称号。

1999—2000学年于曲阜师范大学荣获“三好学生”称号。

2001—2002学年于西北政法学院荣获“优秀团员”、“单项积极分子”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