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1986年2月14日成立的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改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管理。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外文名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别名

自然科学基金委

成立时间

1986年2月14日

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性质

事业单位

机构简介

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

自然科学基金委自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全国科学家的支持下,科学基金工作突破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科研经费依靠行政拨款的传统管理模式,全面引入和实施了先进的科研经费资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确立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建立了“科学民主、平等竞争、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形成了“公正、奉献、团结、创新”的委风,充分发挥了自然科学基金对中国基础研究的“导向、稳定、激励”的功能,不断发展完善以学科体系为框架,价值评议和绩效评估为依据的管理体系并制订了一整套的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同时,按照新时期中国科技工作的原则、方针和思路,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需求,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出发,确定了自然科学基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定位:“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

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建立了面上、重点、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资助基金、实质性国际合作研究等多层次相互配合衔接的资助项目系列;通过实施科技人才战略,架构了以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等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完善了以科学仪器基础研究、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科普项目等专项构成的环境条件项目体系。随着国家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不断增长,自然科学基金从1986年的8000万元起步已增长到2007年的43.3 亿元,较大地改善了基础研究的资助环境,项目资助强度稳步提高。同时,科学基金工作紧紧围绕实施源头创新战略、科技人才战略、创新环境战略和卓越管理战略,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在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的实践中又取得了新的成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中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为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中国基础研究的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世纪头20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弘扬科学基金工作优良传统;按照“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新时期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三大战略,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培养和造就大批创新人才为核心,以创新环境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保障,不断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努力提高科学基金管理工作水平,为迅速提高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8年,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为由科学技术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副部级)。

机构职责

自然科学基金委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科学技术部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法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对独立运行,负责资助计划、项目设置和评审、立项、监督等组织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为

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然科学基金运作方式,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制定和发布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指南,受理课题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研究环境。

协同科学技术部拟定国家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接受委托,对国家高科技、应用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并承担相关任务。

支持国内其他自然科学基金的工作。

同外国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学基金会及有关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

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

承办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项。[3]

机构设置

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计划与政策局

财务局

国际合作局

人事局

机关党委

数学物理科学部

化学科学部

生命科学部

地球科学部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信息科学部

管理科学部

医学科学部

交叉科学部

机关服务中心

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 (科学基金杂志社)

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5]

专家咨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旨在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专家咨询系统,保障科学部资助决策的科学性。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科学部的优先领域和资助格局、重大研究计划和重大项目立项、学科发展战略等具有战略性的资助决策与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性意见。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由科学部主任兼任。委员实行任期制,主要由相关领域的战略科学家组成。自2002年以来已组建八届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医学科学部为第五届),成员由158位专家组成。

评审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评审严格实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 审原则,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评审组评审两级评审制度。目前同行专家系统包括8万余名同行通讯评议专家(其中科学部专家评审组近千名,并根据需要组建各种专家评审组)。

同行评议专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专家评审组由一些学术造诣高、学术判识能力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热心科学基金工作、有一定声望的科学家组成。评审组专家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每届更新约50%。1986~2007年已组建了十一届专家评审组。

资助体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设立相应的项目类型,经过不断优化调整,形成了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资助体系。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三、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四、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加强顶层设计,凝炼科学目标,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集群,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我国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科学支撑。

五、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科学技术人员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开展实质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以提高我国科学研究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分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围绕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我国迫切需要发展的研究领域、我国科学家组织或参与的国际大型科学研究项目或计划以及利用国际大型科学设施与境外合作者开展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境外资助机构(或研究机构和国际科学组织)共同组织、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的双(多)边合作研究项目。

六、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养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七、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吸引海外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九、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支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共同围绕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研究,培养和造就在国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群体。

十、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江西省、云南省、甘肃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和陕西省榆林市的部分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培养和扶植该地区的科学技术人员,稳定和凝聚优秀人才,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十一、联合基金项目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将有关部门、企业、地区的实际需求凝练转化为科学问题,汇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推动我国相关领域、行业、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十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重点发展方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探索性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以全面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包括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个亚类。

十三、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旨在集中和整合国内优势科研资源,瞄准国际科学前沿,超前部署,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制的优势和特色,依靠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着力推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相对长期稳定地支持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和探索,致力科学前沿突破,产出一批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成果,抢占国际科学发展的制高点,形成若干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高地。

十四、专项项目

专项项目支持需要及时资助的创新研究,以及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科技活动,分为研究项目和科技活动项目两个亚类。研究项目用于资助及时落实国家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等领域战略研究部署的研究,重大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以及需要及时资助的创新性强、有发展潜力的、涉及前沿科学问题的研究。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十五、数学天元基金

数学天元基金是为凝聚数学家集体智慧,探索符合数学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资助方式,推动建设数学强国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数学天元基金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结合数学学科特点和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培育青年人才,促进学术交流,优化研究环境,传播数学文化,提升中国数学创新能力。

十六、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旨在支持自愿来华开展研究工作的外国优秀科研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外国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十七、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与境外科学基金组织、科研机构或者国际组织签署的双(多)边协议框架下,开展的人员交流、在境内举办多(双)边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会议,以及其他交流活动,旨在创造合作机遇,密切合作联系,为推动实质性合作奠定基础。[4]

监督工作

监督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10日,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机构,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委员会议报告工作。

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旨在维护“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科技工作者的权益,弘扬科学道德,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监督委员会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有关科学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督委员会实行任期制。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制定和完善自然科学基金监督规章制度;

● 受理有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投诉和举报,会同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管理以及实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 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 开展旨在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及其他相关活动。

监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科学基金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完善监督机制的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规章制度;认真受理科技界有关科学基金工作的投诉和举报;深入调研,认真听取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传,弘扬科学道德,倡导实事求是的作风和科学态度,得到科技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重视与国内外科研管理机构的监督机构开展广泛深入的工作交流,以学习借鉴各有关机构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实行有效监督等方面的经验,拓展视野,集思广益,不断提高科学基金监督工作水平。

经过多年的努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初步成效,将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加强中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支持科技源头创新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机构事件

2022年7月1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不法分子仿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的声明:有社会网站仿冒部分网页,严重误导公众。[2]

对外合作

2023年1月3日消息,中国气象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签署协议,继续共同设立气象联合基金。[6]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协议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