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92年成立,是重庆市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内设重庆市旅游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中澳职教重庆市旅游行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贯彻落实《 重庆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行业各类考试培训实施方案,维护旅游培训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本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旅游行业管理水平、服务质量。

2.组织编写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

3. 组织实施本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推行《重庆市旅游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制度,对本市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船等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执业资格认证、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

4.建立旅游人才储备库,完善旅游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将人才培训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逐步实现旅游职业教育的市场化、专业化、人性化。

5.开展我市旅游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课题研究,推动旅游职业教育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业务工作程序

(一)、全国导游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程序

发布培训考试信息→报名登记(网上或现场报名,30个工作日)→理论培训与实作训练(30个工作日)→考试(理论笔试和现场能力考核,10个工作日)→阅卷、提出录取方案(15个工作日)→向市旅游局书面报告培训考试工作情况(15个工作日)→公布成绩(7个工作日)→向国家旅游局书面报培训考试工作情况及其录取方案、申领证书(20个工作日)→证书制作(15个工作日)→颁发证书(20个工作日)→整理归档

(二)、其它培训工作一般程序

发布培训考试信息→报名登记→培训、考试→阅卷→公布成绩→培训工作情况书面报备→制作证书→颁发证书→整理归档

(三)、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当事人证书遗失书面情况说明(所在单位签章证明情况属实)→持该“情况说明”到市旅游局教育培训中心查询导游资格证书号码→市旅游局教育培训中心开具导游资格证书号码证明→当事人持该“证明”在市内《重庆日报》或《重庆晚报》上刊登遗失启示→当事人持“证明”和遗失启示到市旅游局办理导游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申领、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盖章→持申请表、“证明”、刊登有遗失启示的报纸、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彩色照片2张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