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24名,其中:女党员3名,困难党员2名,设岗定责党员16名,划分党员责任区22个。共有“三老”人员3个,其中:老干部3名。村干部5个,其中:中专学历3名,初中及以下学历2名;2008年村干部年平均报酬4954元。

正文

叶城县依提木孔乡坎特村辖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87户、927人,劳动力360个;富裕户45户,一般户86户,贫困户54户,五保户2户,低保户32户,残疾人10个,主要民族有维吾尔族(187户、927人)。耕地面积930亩,小麦面积900亩,玉米面积570亩;林果面积900亩,其中:核桃900亩;设施农业180亩,大棚112座。牲畜存栏0.21万头(只),其中:牛210头,马4匹,羊1756只,驴130头,家禽4500只(羽),其中:鸡2200只,鸭650只,鹅150只、鸽子1500只。2004年以来,农牧民人均收入分别为2004年1460元,2005年1883元,2006年2551元,2007年3870元,2008年5724元。2008年,村集体收入3.3万元,集体收入来源(土地承包和林果业)。

有农村经纪人4个,其中:面向疆内的4个。党员24名,其中:女党员3名,困难党员2名,设岗定责党员16名,划分党员责任区22个。入党积极分子2个,县乡人大代表乡级2个,县乡党代表乡级1个。团员35名。2008年村干部年平均报酬4954元。参加养老保险村干部3个,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村干部5个。共有村级后备干部5名(其中:村“两委”一把手后备干部2名),“双培”对象6名,农村义务信贷协管员1名(姓名买买提买提尼亚孜),信用户100户。

村级阵地修建于1989年8月,土木结构,占地面积1998平方米,建筑面积315平方米。重点人员10名(劳改劳教2个,“两劳”释放的8个),流动人口18个(流出14个,流入4个),房屋出租户3户,承租户3户,宗教人员3名,其中:依玛木2个,哈提甫1个,宗教人士补贴标准为依玛木60元、哈提甫70元,清真寺2座。平安家庭152个。十户长8个,民兵30个。十星级文明户62户,“五好”家庭30个。参加新型合作医疗9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