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公元一四九八年至一五三六年),字启范号思斋,莆田人。生于明孝宗弘治十一年,卒于世宗嘉靖十五年,年三十九岁。

中文名

郑洛书

出生日期

1498

去世日期

1536

出生地

福建莆田

代表作品

思斋文集

所处时代

字号

字启范,号思斋

思斋

启范

社会贡献

郑洛书,正德十二年(公元一五一七年)进士。知上海县,有善政。召拜监察御史,刚直敢言。出视南畿学政,道闻丧而归。会命科道官互纠,被劾落职。卒于家。洛书著有思斋文集一卷,《四库总目》传于世。曾与华亭知县聂豹戏对:上海秀才下第,只为落书;华亭百姓受灾,皆因孽报。“落书”谐“洛书”;“孽报”谐“聂豹”,一时传为佳话。

明史记载

郑洛书,字启范,莆田人。弱冠登进士,授上海知县,有善政。嘉靖四年召拜御史。张璁、桂萼以陈九川事讦费宏,洛书与同官郑气言:「九川事,人谓璁、萼与谋,固已得罪公论,而宏取与之际亦未明。夫朝廷有纪纲,大臣重进退,宏、璁、萼皆不可不去。宏不去,则有持禄保位之诮,璁、萼不去,亦冒蹊田夺牛之嫌。」诏责洛书妄言。

帝赐尚书赵鉴、席书诗翰,洛书言:「陛下眷礼大臣,此虞廷赓歌之风也。愿推此心以念旧。如致仕大臣刘健、谢迁、林俊、孙交等,特降宸章,咨访时政,则圣德益宏。又推此心以赦过。如迁谪丰熙、刘济、余宽、王元正等,特垂仁恩,量与牵复,则圣度益广。」报闻。李福达狱起,帝将亲鞫之,洛书曰:「陛下操独断之威,使法官尽得罪,虽有张释之、于定国,不获抗辨于人主之前,何以使刑罚中!」帝怒,将罪之,杨一清力解而止。寻出视南畿学政,道闻丧归。

十二年京察事竣,更命科道官互纠,洛书被劾落职。给事中饶秀为御史所劾,无所泄愤,复劾洛书及王重贤等九人贪污阘茸。重贤等皆降黜。时论骇之。洛书家居再逾岁卒,年三十九。子开,往依上海。上海人治田百亩资之。岁一至,收其入以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