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1]

历史沿革

1983年,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基础上成立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办公厅内设的副厅级机构。

1985年成立陕西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与省政府研究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86年,从省政府办公厅中分立出来,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规格)。

2000年机构改革时,将陕西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更名为陕西省发展研究中心。

2003年,省政府确定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机构改革时,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2018年机构改革时,不再加挂“陕西省发展研究中心”牌子。[3]

内设机构

部门内设机构:秘书处、综合研究处、宏观经济研究处、工交贸易研究处、农村经济研究处、社会发展研究处等共6个处。[2]

主要职责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以服务决策咨询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是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省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省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三是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省政府各位领导的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

四是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全省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五是组织社会各界研究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的问题进行研究;

六是加强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对策建议;

七是负责政府系统调研机构和社会研究机构课题的协调工作,负责省际间调研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八是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