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

方式介绍

在我国,只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可采用这种方式。信用证是进口方银行应进口方要求,向出口方(受益人)开立、以受益人按规定提供单据和汇票为前提的,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简言之,信用证是有条件的银行付款凭证。在我国,出口企业的开证行是中国银行,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即备货装运出口。签发汇票,连同信用证。送交出口方银行。根据议付单据及退还的信用证等有关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进口方)在接到开证行的备款赎单通知时,根据付款赎回的有关单据编制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