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大学是中国境内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外文名Key University。属于综合性公立大学,代表院校有清华、北大、浙大、复旦、武大等。

1959年,《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确定20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的通知》确定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至1981年陆续追加11所,以上为计划经济年代的重点大学概念。1995年至2008年间中央政府先后确定112所大学为“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1998年中央政府确定39所大学为“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中央政府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此外为了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还有若干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中央政府确定中西部24个省(区、市)的100所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确立中西部14个没有教育部直属大学的省、自治区的14所高校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大学。

现代意义上的重点大学包括入选双一流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国家项目建设大学和原全国重点大学以及中央部属大学、部分高水平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省属重点大学等。

中文名

重点大学

外文名

Key University

机构属性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C9联盟985工程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部省合作共建高校省部共建大学省属重点大学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所属地区

中国大陆

奖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十大进展

类别

公立大学

类型

综合

发展目标

世界一流大学

代表院校

清华、北大、浙大、复旦、武大等

全国重点大学

1954年6所

1954年10月5日,中央《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指定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9年20所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试招研究生: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同年8月又增加4所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1960年64所

1960年10月22中发(1960)868号酉字《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原有的(校名前加☆的)和新增加的共64所:

中国人民大学

1、综合大学13所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

南京大学

2、工科院校32所

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北京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北京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重庆大学、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并入吉林大学)、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并入武汉大学)、中南矿冶学院(并入中南大学)、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

3、师范院校2所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4、农林院校3所

北京农业大学(并入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并入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

5、医学院校5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并入复旦大学)、北京医学院(并入北京大学)、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山医学院(并入中山大学)

6、外语政法4校

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1961年10月5日恢复原校名外交学院[9])、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南开大学

7、音乐体育2校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现北京体育大学)

8、军事院校3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现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和若干军校)、第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963年3所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现上海外国语大学)

1963年年底,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1964年,国际关系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1]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9所。

1978年88所

中央“统一领导,分散管理”时期:1977年5月2日邓小平提出要办重点大学,集中优秀人才办。1978年2月17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恢复文革前60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8所高校为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最终确定的88所全国重点大学至今仍具有重要影响力。

下列即是常说的1978年确定的88所全国重点大学(括号内为当今校名)按文件排序:

1、综合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1所):

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

省领导(5所):

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湘潭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

2、理工科院校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2所):

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工学院(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化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后更名华中理工大学,再与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组建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化工学院(后复名华东化工学院,再更名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大学

双重领导,中国科学院为主(1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双重领导,国防科委为主(1所):

长沙工学院(后更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再更名国防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三机部为主(3所):

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四机部为主(2所):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科技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五机部为主(2所):

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华东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六机部为主(2所):

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

双重领导,八机总局为主(1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建委为主(1所):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后与重庆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新的重庆大学)

双重领导,冶金部为主(3所):

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工学院(东北大学)、中南矿冶学院(后更名中南工业大学,再与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中南大学)

双重领导,水电部为主(3所):

华东水利学院(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后更名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再与武汉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河北电力学院(华北电力大学)

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

双重领导,石化部为主(3所):

华东石油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学院(北京化工大学)

大庆油田党委领导(1所):

大庆石油学院(东北石油大学)

双重领导,煤炭部为主(2所):

四川矿业学院(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阜新煤矿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双重领导,一机部为主(4所):

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后与吉林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镇江农业机械学院(后更名为江苏理工大学,再与镇江医学院和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江苏大学)

双重领导,交通部为主(1所):

大连海运学院(大连海事大学)

双重领导,铁道部为主(2所):

北方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双重领导,纺织工业部为主(1所):

上海纺织工学院(后复名华东纺织工学院、更名中国纺织大学,再更名东华大学)

双重领导,轻工业部为主(1所):

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建材总局为主(1所):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后更名武汉工业大学,再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武汉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地质总局为主(2所):

武汉地质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长春地质学院(后更名长春科技大学,再并入新组建的吉林大学)

双重领导,邮电部为主(1所):

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邮电大学)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

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后复名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更名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再与北京农业大学合并组建中国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中央气象局为主(1所):

南京气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

双重领导,测绘总局为主(1所):

武汉测绘学院(后更名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再并入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海洋局为主(1所):

山东海洋学院(中国海洋大学)

3、师范院校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2所):

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后复名华东师范大学)

4、农林院校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

华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林业总局为主(1所)

:云南林业学院(北京林业大学)

省领导(2所):

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大寨农学院(山西农业大学)

5、医药院校

卫生部直属(1所):

北京中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4所):

北京医学院(后更名北京医科大学,再与北京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后更名上海医科大学,再与复旦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中山医学院(后更名中山医科大学,再与中山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中山大学)、四川医学院(后更名华西医科大学,再与四川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四川大学)。

6、外语院校

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

外交部直属(1所):

北京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所):

上海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

7、政法财经院校

双重领导,最高人民法院为主(1所)

: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双重领导,外贸部为主(1所):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艺术院校

文化部直属(1所):

中央音乐学院

9、体育院校

双重领导,国家体委为主(1所):

北京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

10、民族院校

双重领导,中央主管民族工作部门为主(1所):

中央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大学)

注:之前68所重点高等学校中的数所高校没列入1978年年初恢复和办好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名单内。

1978年到1981年陆续追加(恢复)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国际关系学院(1978年9月,中央批准《调查部关于重建国际关系学院的报告》,仍为全国重点大学)

湖南大学(1978年8月,根据国务院国发27号文件,决定湖南大学改由第一机械工业部和湖南省双重领导,以一机部为主,并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原名成都工学院;第一次全国科学大会后,中国科学院要来三所学校之一,另两所是浙江大学、黑龙江工学院。1978年10月划归中国科学院,更名为成都科学技术大学,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10月改属原国家教委,1993年与四川大学合并成立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

北京语言学院(1979年2月列入全国重点大学,今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体育学院(1979年9月18日又列为全国重点高校,今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1978年7月7日,国务院恢复1971年4月撤消的中国人民大学,仍为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首都医科大学(1979年7月31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改变北京中医学院、中国首都医科大学领导体制的通知》,并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改为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今北京协和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今南方医科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1979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大寨农学院并入山西农学院,同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南京农学院(1979年,江苏农学院恢复为南京农学院,又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更名为南京农业大学)

西北农学院、西南农学院、沈阳农学院、华中农学院、华南农学院(1979年,教育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通知,这5所农业院校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高校,经过合并、更名分别发展为现在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上海第二医学院(1980年,教育部确定上海第二医学院为全国重点高校,领导体制以上海市为主;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今石家庄铁道大学)

改革开放初,中国共有99所全国重点大学(一说100余所,含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文革前确定的重点大学)。经过合并调整,至今尚存91所。

原中央部属重点大学(部分):

华东交通大学(原铁道部直属高校,2000年划转江西省)

中国医科大学(原卫生部直属高校,2000年划转辽宁省)[2]

中国美术学院(原文化部直属高校,2000年划转浙江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高校,1998年划转陕西省)[3]

上海理工大学(原机械工业部直属高校,1998年划转上海市)[4]

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先后为中国科学院、国家仪器仪表工业总局、机械工业部直属高校;1995年与哈尔滨电工学院、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哈尔滨理工大学,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5]

注:“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为100所左右,中央政府并要求将此事当作面向“21世纪”的大事来抓。这项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开始简称为“211计划”,后来确定为“211工程”。原来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湘潭大学、燕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大学、东北石油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2007年5月18日,与清华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的学科建设由清华大学纳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整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计划之中,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等15所院校由于政策平衡和自身发展受限等原因没有纳入国家“211工程”计划,仅存全国重点大学之名。

而原先不属于全国重点大学的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江南大学、长安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西藏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等36所院校由于部分自身行业特色或者国家重点大学的布局平衡、国家偏远地区政策照顾等原因,规划列入国家“211工程”计划,成为211大学,这些大学进入211工程的时间较晚。

武汉大学

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七五建设15所

“七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部分全国重点大学校徽集锦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所大学校长联名向中央写信,建议中央政府增加对教育的财政预算和投入,特别是要拨出专款、大力度地支持全国著名的部分重点大学建设。国务院采纳了这个建议,并于1984年确定清华、北大、复旦、上海交大、西安交大、中国科大六所大学纳入首批国家“七五”重点投资建设项目。

名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八五建设15所

“八五”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原985工程39所

1998年5月4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向全世界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由此,中国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国内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

这些大学全部为中央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全部具有若干院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自主划线权。

一期高校

学校

共建部门

协议签署时间

北京大学教育部、北京市1999.7
清华大学教育部、北京市1999.7
复旦大学教育部、上海市1999.7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部、上海市1999.7
展开表格
二期高校
中国农业大学教育部、北京市、农业部、水利部200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部、陕西省2004
中央民族大学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北京市2004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央军委、长沙市2006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部、上海市2006

原211工程112所

“211工程”是中国政府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重点建设工程,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

211工程入选大学名单

省区

数量

院校名称

北京26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展开表格

双一流137所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亦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

将“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并于同年11月由国务院印发,决定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B类建设高校(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6]

双一流建设学科

北京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艺术学理论、现代语言学、语言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商业与管理、社会政策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清华大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会计与金融、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与运筹学、现代语言学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戏剧与影视学、语言学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外交学院:政治学(自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自定)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自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南开大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自定)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自定)

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

东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自定)

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自定)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自定)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

复旦大学:哲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现代语言学

同济大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艺术与设计

上海交通大学:数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电子电气工程、商业与管理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华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自定)

南京大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

浙江大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自定)

厦门大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

福州大学:化学(自定)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山东大学:数学、化学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水产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郑州大学:临床医学(自定)、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化学(自定)

河南大学:生物学

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矿业工程、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自定)

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

中南大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自定)

中山大学:哲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暨南大学:药学(自定)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

海南大学:作物学(自定)

广西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自定)、电气工程(自定)、土木工程(自定)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学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自定)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西南大学:生物学

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自定)

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西藏大学:生态学(自定)

西北大学:地质学

西安交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自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自定)

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自定)

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自定)、化学(自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定)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二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自定)

(注:1、不加(自定)标示的学科,是根据“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确定的标准而认定的学科;2、加(自定)标示的学科,是根据“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建议由高校自主确定的学科;3、高校建设方案中的自主建设学科按照专家委员会的咨询建议修改后由高校自行公布;4、名单排序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优势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大学

原985平台

211工程、985平台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截至2011年年末,985工程共有39所高校。此后,教育部表示985工程和211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将不会再新增高校,于是引入动态竞争机制,实施“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高校从属于“211工程”建设的学校但不属于“985工程”建设的部属高校中选择。“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主要任务是以国家和行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在行业特色型大学的全国顶尖的优势学科重点建设一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从而大力提高建设学科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群。“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已经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作为国家重点工程长期实施,由于平台建设方式和985工程平台相同,所以称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建设平台”,简称“特色985工程”,“特色985工程”大学基本上是没有经历过合并重组的行业特色型大学,学科精度极高,拥有一至两个全国顶尖的学科,在行业内认可度极高,具有深厚的行业底蕴和学科积淀。985平台院校名单如下:

学校名称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华东理工大学:煤的清洁高效利用与石油化工关键技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飞行器设计制造与飞行安全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南京理工大学:现代攻防与先进装备技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先进军事综合电子信息系统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先进雷达技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安全开采与洁净利用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系统过程与矿产资源平台

中国石油大学: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与转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法、管学科融通创新与我国社会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武汉理工大学:绿色建材与新材料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哈尔滨工程大学:现代舰船与深海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中国药科大学:新药发现理论与技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轨道交通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北京交通大学:轨道交通安全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北京化工大学:绿色化工与材料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河海大学:全球水循环与国家水安全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合肥工业大学:节能环保汽车及其制造装备技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科群与中国金融创新发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科学与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长安大学:公路建设与交通运营保障科学与技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江南大学:食品精深加工与安全控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北京林业大学:应对全球化的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重建与可持续经营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东北林业大学: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与高效利用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生物遗传改良和生长发育调控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中国传媒大学:数字媒体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与冶金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建设与人才培养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南京农业大学:(正式名称未公布)

北京邮电大学:(正式名称未公布)

2011计划

“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启动。该计划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该计划由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活力。当前,中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了内涵式发展的新阶段。

‘2011计划’提出面向各类高校开放,不限定范围,不固化单位。这个计划实施下来,将不会有‘2011高校’这个概念,只有‘2011协同创新中心’这个实体。”[7]

2012年度首批14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1.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

2.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等

3.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航科技集团等

4.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航工业集团等

5.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

四川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等

6.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等

7.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

8.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

9.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

10.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中南大学、贵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

11.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浙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医学科学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12.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等

13.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

14.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导体所、国防科技大学等

2014年度第二批24所协同创新中心具体名单参见“2011计划”词条

中西部重点建设大学

一省一校14所

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是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14个省份,专项支持一所本区域内办学实力最强、办学水平最高、有区域优势的高水平大学。从该工程按照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建设本地区“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要求,明确建设目标,增强办学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这些大学重点加强特色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是继省部共建大学政策之后国家推动中西部省属高校发展设立的又一重大项目,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一部分。这14所高校2018年起由“省部共建”升级为“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行列,将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高校名单

山西省:山西大学

河北省:河北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

江西省:南昌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

贵州省:贵州大学

海南省:海南大学

青海省:青海大学

西藏自治区:西藏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大学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为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并切实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中西部一批本科高校的实力更大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所地方高校的发展建设。该“工程”从2012年开始,由发改委、教育部组织实施重点扶持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大学,包括部分原211工程大学,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一期实施期限为2012-2015年,二期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一期学校名单(按所在地区分,合计100所,排名不分先后)2012-2015
河北6所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4所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3所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
黑龙江5所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展开表格
二期学校名单(2016-2020)

省份

数量

学校名单

河南3所河南科技大学新乡医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山西2所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 -
河北7所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燕山大学
展开表格

中央部属大学

教育部直属高校

北京市(24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科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上海市(8所)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省(7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

湖北省(7所)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陕西省(5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川省(4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山东省(3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吉林省(2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广东省(2所)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辽宁省(2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天津市(2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黑龙江省(1所)

东北林业大学

湖南省(2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重庆市(2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安徽省(1所)

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省(1所)

浙江大学

福建省(1所)

厦门大学

甘肃省(1所)

兰州大学

中央军委直属高校

湖南省(1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北京市(1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交通运输部直属高校

辽宁省(1所)

大连海事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

黑龙江(2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北京市(2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江苏省(2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陕西省(1所)

西北工业大学

公安部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辽宁省(1所)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河北省(1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河南省(1所)

铁道警察学院

浙江省(1所)

公安海警学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

广东省(1所)

暨南大学

福建省(1所)

华侨大学

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中国科学院大学

安徽省(1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外交部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外交学院

司法部直属高校

河北省(1所)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卫生部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办公厅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华妇女联合会直属高校

北京市(1所)

中华女子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直属高校

天津市(1所)

中国民航大学

四川省(1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上海市(1所)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海关总署直属高校

上海市(1所)

上海海关学院

省部共建大学

(参考“省部共建大学”百科)

其他重点大学

13所重点军事院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装甲兵工程学院、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海军工程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空军工程大学、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陆军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