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它是指用来处理较小事项方面的条约。例如,1995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建立磋商制度的谅解备忘录》

双方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后,用文本的方式记录下来,“谅解”旨在表明“协议双方要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议”。

中文名

谅解备忘录

外文名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法律政策类型

国际协议

主要内容

保密、期限、法律适用等

名词类型

协议

具有

法律效力

组成

谅解备忘录的组成内容一般包括:

1、合作机会 The Potential Cooperation

2、保密 Confidentiality

3、协议语言 Language

4、协议期限 Duration

5、变更 Modification

6、终止 Termination

7、法律适用 Governing Law

8、其他细节 Other Conditions

法律义务

在谅解备忘录中,除保密(Confidentiality)、终止(Termination)、法律适用(Governing Law)、费用分摊、排他性谈判、争议解决条款之外,其余的条款对双方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正式条约签订之前,谅解备忘录双方对该协议均不具有任何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