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就是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美国建立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即是“军民融合”的一个典型。美国国会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军民融合给美国国防部每年节约300亿美元,相当于其采办费总额的20%以上。

2015年,习近平首次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中国国家战略。[9]

2018年11月15日上午,中央军民融合办举办军民融合发展总体情况第三方评估成果报告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发展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全国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研讨交流军民融合发展总体情况第三方评估成果。

中文名

军民融合

外文名

military and civilian integration

提出者

习近平

目的

通过军民深度融合盘活存量资产等

提出会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性质

国家战略

发展方式

二战后,世界许多国家将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并采取以经济竞争和科技竞争为主,军事力量竞争为辅的战略,促进了军民共用技术的巨大发展,形成了各自的发展模式。

美国方式

二战后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美国的军转民阶段。

二战后,美国政府强调军转民,实行军工科研资料解密,鼓励将国防科技成果和人才转入民用企业。在军工科研所中成立研究与技术应用办公室,帮助军工科研所将国防科技成果转向私营企业。美国电子工业的发展就得益于大批军事科研成果的解密。这一时期,美国坚持“以军带民”,强调国防与国民经济共同发展。1994年,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局在《军民一体化的潜力评估》研究报告中,首次提出“军民融合”的概念,要求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相结合,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10]军民融合作为一项国策被正式确立后,美国对军工企业等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促进了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融合。“以军带民,以民促军”政策的实施,将美国国防与国家经济带入跨越式发展阶段。

俄罗斯方式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为改变其军事畸形发展的状况,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军转民。1990年,俄政府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国防工业“军转民”法》,旨在推动俄罗斯军方和军工企业的优化改组,通过对军工企业进行结构改革,减少军工企业数量,发展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加强军工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合作,尽快改变军事畸形发展的局面。但因国内政治剧变与金融危机,使俄罗斯国防工业军转民的改革收效甚微,军品与民品分割现象依然存在,军民一体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难以落实,原本强大的军工体系也受到了削弱。

日本方式

二战后,日本军力发展受到种种限制。为恢复战后经济,日本政府强调国家经济依靠民用部,强调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之间没有区别,采取大力发展民间军事工业、成立军民一体化公司、公司内优先发展民用技术、以民用带动军用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推进军民一体化进程。

欧盟方式

二战后,英、意、德、法等欧洲国家在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后,渴望和平成为欧洲各国人民的迫切要求,各国元首以战后的视角开始审视军与民之间发展的次序问题。1975年,欧空局的成立标志着先民后军以民促军战略的确立。欧盟先在民用领域进行技术、人才开发。法国率先从法律和会计制度上实行军用和民用之间通用,使军用采购和民用采购之间无差别,在制定政策时也将国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同时考虑。德国、意大利也是欧盟军民融合的支持者,它们采取的措施是缩减国防经费预算,加强国防科技的国际合作。欧盟各国国防军工企业能力不同,军转民经历与进度不同,但各国通过协商,在科研政策、国防工业、科研人才三个方面达成一致,致力于欧盟国防科技一体化,其目的是在开发民用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军民联合技术开发,从而为从民用技术合作过渡到军用技术合作打下了基础。

中国方式

20世纪50年代之前:全民皆兵军民一体;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重军民两用;

20世纪60年代: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

20世纪50-70年代,处于“军民结合”阶段。1958年,毛泽东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方针后,开始对国防科技工业进行管理机构改革,从而拉开了军转民的序幕。这一时期,国防工业与国民经济各成体系,虽然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防工业实行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但军队、政府间职能不清,加上国家实行面向国防建设服务的战略,使得国防工业依然独立于民用,还是民用为军用服务,为发展武器装备业服务。

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提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两头兼顾、协调发展”以及“提高军民兼容程度”等思想,有力促进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同时,江泽民指出中国要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并反映时代特征的国防现代化建设道路。[1]

20世纪70年代至21世纪初,进入“军民一体化”阶段。邓小平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后,国防科技工业开始实行军民结合,要求国防工业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为经济建设服务,以四个现代化建设带动国防现代化。国防科技工业为与国民经济相结合,实行了公司制和市场化改革,将航天、航空、兵器、舰船等军工总公司改组为10个集团公司,实行合同制,实现了政企分开、供需分开,从而使中国国防工业走上了“军民兼容”、“军民结合”的道路。国防科技工业真正融入到国民经济中,由单一面向国防建设转为面向为工业、科技、经济和国防现代化服务,大力发展民品生产和第三产业。

2006年:深化国防科研体制改革,建设国防科技创新新体系。

2007年,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战略思想,标志着中国开始迈向“军民融合”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思路是:国防工业要与经济建设良性互动,国防工业要与民用工业相联系,实现民用与国防科技工业同步发展,形成国家创新体系下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这一思想要求对军工企业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对不适应市场机制的军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与关停,培育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

中国国防大学国防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2014》显示,中国的军民融合度在30%左右。这标志着中国的军民融合处于由发展初期向中期迈进的阶段,处于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推进的阶段。

国家战略

中国战略

军民融合成为国家战略

2015年3月12日习近平在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把:“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2017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由习近平任主任。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是中央层面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2]

军民融合成为国家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

“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强化统一领导、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实,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军民融合战略由构想转为实践

2018年6月2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时指出: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立足国情军情,走出中国特色军民融合道路,把军民融合发展理念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领域全过程,强化贯彻落实和改革创新,坚持法治思维,向重点领域聚焦用力。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党中央领导,强化使命担当。各省(区、市)要加快设置军民融合发展领导机构,完善职能配置和工作机制。[3]

军民融合进入实质性实践阶段

2018年10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时指出:

要抓好《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贯彻实施,推进军民融合领域立法;加快职能转变;通过战略性重大工程有效推动科技创新;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相关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项目,统一调动所需的人、财、物等创新资源。[4]

战略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说明了,推动中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确保在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是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必由之路,对于提高中国人民解放军能打仗、打胜仗,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变革对策

以政府为先导

中国政府在军民融合中扮演两种角色,一是直接干预军工企业的并购活动,参与有关军工企业改革、并购的重大决策;二是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通过法律、经济等间接的方式影响军工企业。从欧洲与美国来看,政府充分发挥“管理者”进行宏观调控的作用,在国防工业购并中采取发动、鼓励等间接手段,促进军民融合发展。而俄罗斯在军转民中,由于政府未担当起宏观调控人的角色,使得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生产相同的产品,造成企业间不必要的竞争。这就要求我国政府把军民融合作为国家战略,对军工企业的产业结构布局和调整 进行长远规划,对“军转民”实施政策引导,使军工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环境。

以法律法规为保障

军民融合需要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 系,规范军民融合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制定“军转民”法规,以保障军转民的顺利实施。从法律制度来讲,中国的军民融合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推进,使其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

以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为核心

一是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对中国现有的国防机构进行改组,或扩大国防科研项目的申报范围,使民用科研机构参与到国防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来;二是建立军民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军民两个领域的双向技术交流,实现军民双赢。

体系建设

1、

组织管理体系

2、工作运行体系

3、政策制度体系

体系的建设实际上是一个破除现有军民之间的信息壁垒、准入门槛等的过程,是为二者融合落地激发活力、降低成本、构建桥梁和纽带,“三大体系”统一于推进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之下。[5]

产业模式

1、“军转民”

2、“民参军”

中国“民参军”尚处于起步阶段,兼具机制灵活、效费比高等诸多优点,未来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民参军”,即民营企业、民营资本,或者以民品为主的国资进入军工行业。

中国民营企业进入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主要有三层含义:

1、进入军用产品和技术市场,参与军品的研制和生产,或进行零部件的配套研制和生产;

2、进入军工资本市场,参与国有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合资合作组建新的股份制项目公司;

3、进入军工人才市场,各类民营科技和经营管理人才应聘于军工企业。

据统计,截至2016年3月,中国已有1000多家民营企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比“十一五”末期增加 127%,在2010年中国参军的民用企业仅为700多家。

“民参军”的方式:

1、通过参加总装备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海军、空军等国家机关和十一大军工集团组织的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

2、与现有的军工企业合作研制或配套生产;

3、收购或兼并现有的军工企业;

4、参与军用高科技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发展意义

中国发展意义

1、通过军民深度融合,盘活存量资产,吸引各种渠道资源进入安全领域,促进创新,加快武器装备升级换代;

2、解决原有中国军工资产的效率问题,构建中国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军民深度融合的运行体系,由原来的“输血”转为“造血”,促进军工产业升级。[6]

3、把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相结合,共同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实现军民两部门合作共赢的目标。[7]

社会反应

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很多国家的社会信息化程度远远高于军队信息化程度,实现军民融合发展,借鸡下蛋、借海出船,是军队科技强军的必然选择。美、英、法、德、日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所需要的高新技术80%—90%来自地方企业。因此,通用技术时代到来的本质意义,就是军与民两大领域真正成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对“命运共同体”。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机械化、信息化复合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中国许多民营高科技企业,不仅技术领先而且有巨大发展潜力,与传统国防军工企业可形成优势互补。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深化军民融合发展之路,无疑是为科技强军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北京现代产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彭剑彪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全局,是大势所趋。伴随着国家鼓励军民融合发展政策的不断出台,社会资本参与军工领域的热情不断高涨。相信未来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的环境下,我国的军民融合进程将不断加快。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军民融合的发展还面临着渠道不够畅通、体制机制藩篱仍然存在,思想观念转变不够彻底等一系列挑战,极大地影响了军民融合的步伐。

在航天科工董事长高红卫看来,一家军工企业要在社会上有影响力,必须高度重视军民融合产业。“2017年集团公司军民融合产业营业收入要达到1470亿元;初步构建协同共享的集团公司军民融合产业研发体系架构,逐步提升研发能力;着力构建‘制造与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的新业态”。

中航工业航电股份董事长卢广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军工是尖端技术优先应用领域,也是颠覆性创新的汇聚之地。“从目前来看,中国军民融合产业前景极为广阔,通用航空、北斗卫星导航、商业航天发射、网络安全等,每一个产业无不是以万亿计的市场规模。”

南京世域天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CEO郭正标是一个拥有商业航天梦的初创企业创始人,一个连续创业者。他涉足商业航天已有4年,渴望通过技术变现,通过自建低轨毫米波卫星通信星座,实现未来“5G+天基互联网+空间计算”的商业融合,使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拥有牌照的民营空间宽带运营商。

其实,像郭正标这样愿意参与“军民融合”的民营企业不在少数。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不尽理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有超过8万多家高新技术民企,产值超亿元的有1500多家,并且部分企业在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众多领域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均达到或超过了军工标准,可目前能够参与装备科研生产的尚不足1%。

究其原因,郭正标坦言:首先,是缺乏公平竞争环境。国家的宏观政策是希望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国防建设体系中,但事实上,很多民营企业无法享受到与军工企业同等优惠的政策。其次,思想观念尚未转变,人们对将国家安全与发展视为一体的社会意识还比较淡漠。由于民营企业的体量较小,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一部分央企为了规避风险不愿意和中小企业合作,甚至对民营企业有着实质性歧视。再次,体制与机制的藩篱仍然存在。其中一大阻力就是我国顶层统筹统管军民融合的体制尚未建立,军民两大系统各自为政、建设相互脱节。加之中小民企获取和知晓相应军用标准的信息较为滞后,以及重重的行政审批,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的进程。

郭正标认为,“民营企业是有能力参与军民融合的,可能初期的力量会比较弱小,也会有个别的资质还达不到要求,但是希望国家可以培育和扶持这股力量,多倾听一些民间企业的声音。此外,央企能够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如通过PPP的或股权投资的方式与民营企业合作,把民间企业一些好的东西用起来,互惠互利。”

科学内涵

我们党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不懈探索的理论创新成果,是党领导打赢革命战争和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的基本经验,是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认识的重大升华。

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兼顾发展和安全,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之所以能够对发展和安全构成支撑,是因为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双向支撑拉动作用。

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有助于提升国家战略能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结合有助于提升国家创新能力、赢得国家战略优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