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置换,其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通常股权置换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股权置换的结果是: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中文名

股权置换

外文名

Equity replacement;Échange d'actions

类型

股票术语

实现

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交叉持股

置换

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

引入

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

方式

股权之间置换、股权置换+资产、股权置换+现金

结果

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拼音

gǔ quán zhì huàn

方式

关于股权置换的方式,实践中有三种方式,即股权之间置换、股权置换+资产、股权置换+现金。

法律风险

(一)股权之间置换的法律风险

这是指不需要支付任何现金就能完成置换,从而有效降低了财务上的风险。通常发生在有优势互补需要的企业之间进行。

比如,2004年7月28日,一项酝酿了半年之久的股权置换案终于尘埃落定,联想(0992,HK)将旗下IT业务主体部分作价3亿元人民币,置换亚信科技(即亚信控股有限公司NASDAQ:ASIA)15%的股权,完成了两家公司在IT服务领域内的业务合作。

据联想上一年度财报,其IT服务部门营业额为3亿元,以此价格出手基本属于平价。如果按照联想历年对IT服务部的累计投入1亿元计算,此次股权转换,联想的投资收益相当于200%。目前亚信的股票正处于历史最低点,仅3亿元资产就换来单一最大股东地位,也较2000年亚信百元价位时划算了十几倍。由于股权置换没有涉及现金交易,也减轻了亚信的资金压力。

(二)股权加资产式置换的法律风险

我们首先研究一个典型案例,来说明这种并购方式的特点。

案例:齐鲁软件重组泰山旅游案。

齐鲁软件是浪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它是浪潮整合内部软件资源组建成立办公自动化研究所、系统集成事业部,收购并整合外部社会力量组建成立通信事业部和金融事业部而成立的高新技术软件开发企业。齐鲁软件作为浪潮的软件旗舰,也是我国首批四大国家级软件产业园——齐鲁软件园骨干企业之一。公司基本定位确定为“面向通信、金融、政府等多行业的大型应用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商”,并与浪潮其它的IT产业发展形成互动。公司拥有通信、金融、行政机关等行业适用的三十多种自主版权应用软件。

泰山旅游是国家旅游局推荐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山东省上市的第一家旅游企业,是山东省旅游行业和泰安经济的支柱企业,资产质量好,获利能力强,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优质壳资源。

齐鲁软件对“泰山旅游”的购并分为两个步骤:一是齐鲁软件与泰安国资局签定了部分国有股的转让协议,进行了股权转让,从而使齐鲁软件成为“泰山旅游”的第一大股东;二是进行资产重组,即将齐鲁软件的优质软件资产(通信事业部、系统集成部)转换装入泰山旅游,完成后,齐鲁软件拥有泰山旅游三条索道的所有权,泰山旅游的主要资产及业务则为软件的开发和生产。

强劲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拉动,使齐鲁软件进入了迅速发展的快车道。全部收购活动完全结束后,在沪市挂牌的“泰山旅游”(600756)将更名为“齐鲁软件”,成功借壳上市。齐鲁软件将为股东带来持续的投资价值。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这是指由公司原有股东以出让部分股权的代价或者是采取增发新股的方式使公司获得其他公司或股东的优质资产,优点在于不用支付现金即可获得优质资产,扩大企业规模。这种方式通常用于一方存在优质资产的情况下,而这部分优质资产可以迅速提高一方的生产能力和规模,而且不具有支付现金的财务风险。

(三)

股权加现金置换

式的法律风险

这是指除相互置换股权外,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完成置换。如国美就通过这种方式如愿取得永乐控股权。这通常发生在并购转让价格非常高的情况下,在置换后通常取得控股地位。

因此,股权置换的方式还是比较灵活的,置换的结果是相互持有股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具体的方式。

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通常是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持有绝对控股权或相对控股权,使母子公司可以相互控制运作,其产生的原因是母公司增资扩股时,子公司收购母公司新增股份,还有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购买母公司的股份,实现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容易发生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不利于维护子公司独立法人人格(使企业产权模糊化,难以形成实际控股股东,公司的管理人员取代公司所有者成为公司的主宰,形成内部人控制),不利于维护小股东利益(关联公司中,少数股东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大股东或控股集团意志的损害,在商业机会上、分配利润上,都可能得到不公平的对待,从而激发股东矛盾,对公司法人治理十分不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可考虑通过公司章程予以限制,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有关机构(三会)的表决,对投资的限额也有权限制,因此加强对关联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管和控制,表决权的保护,增加审慎性。

注意事项

股权置换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股权置换的双方必须履行各自公司的董事会批准程序及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国有资产的评估和审批程序。

2、应尽量了解所置换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双方应就置换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应调查所置换的股权是否存在瑕疵

①应注意所置换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②应注意所置换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③应注意所置换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3)应注意调查对方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3、股权置换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一般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

4、资产评估。确认股权置换的份额后,应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股权置换双方的股权价值以资产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确定的公允价值为计价依据。

5、换出的固定资产置换前要先通过清理。

6、股权置换过程中,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非货币资产交换中要抵扣还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非生产型用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

7、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有差价,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换出的资产就涉及到所得税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