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超过,是指破产原因的一种,债务人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在我国通称为资不抵债。债务趄过概念的着眼点是资债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偿还因素,而在统计债务时,通常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由于债务人在债务尚未超过资产时,也可能出现对到期债务不能清偿的现象,而在债务超过资产时,通过信用等方式,并不一定丧失清偿能力。所以,用债务超过作为唯一普遍适用的破产原因的国家甚少,尤其是在破产制度适用于自然人的情况下。

正文

它通常是作为辅助性破产原因,适用于资合法人、解散后处于清算中的法人,以及遗产破产的情况。因为这些债务人的债务清偿基础仅为实有资产,无人负无限责任,债务超过就可能使其丧失清偿能力,为防止债务膨胀,损害债权人利益,故规定债务超过即为存在破产原因,债权人有权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