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经费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  。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产业部门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指产业部门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其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财政科技拨款指统计年度内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直接用于科技活动的款项,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研基建费及其他科研事业费。

中文名

经费支出

外文名

Expenses

科目类别

损益类,年末无余额

会计科目

借方登记实际支出数贷方相反

类型

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兼职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或租赁费用,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用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行政单位:

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发生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教育事业性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数据

2018年10月9日,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201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超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值)达到2.13%,再创历史新高。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张鹏分析,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R&D经费投入呈现四大特点:

投入总量与美国的差距正逐年缩小。2013年我国R&D经费总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二位,当年R&D经费总量约为位列世界第一的美国的40%,预计2017年这一比例将接近60%。

投入年净增量已超过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增量总和。2016年我国R&D经费净增量为1506.9亿元,而同期OECD成员国R&D经费净增量合计约为人民币973.7亿元,我国的研发经费净增量约为OECD各成员国增量总和的1.5倍。

投入增速保持世界领先。2013—2016年间,我国R&D经费年均增长11.1%,而同期美国、欧盟和日本分别为2.7%、2.3%和0.6%。

投入强度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16年我国R&D经费投入强度为2.11%,从OECD的35个成员国R&D经费投入强度看,介于列第十二位的法国(2.25%)和第十三位冰岛(2.10%)之间。[1]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包括: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