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滨路街道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区,东、西、北与黔阳县(今洪江市)接壤,南与会同县毗连,地理坐标:北纬27.5°~27.13°,东经109.45°~110.3°。

中文名

河滨路街道

所在城市介绍

城区三面临水,沿河发展,南北纵长15.5公里,东西横跨22公里。全区总面积115平方公里。据《洪江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止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户籍人口为7.1万人,比2000年“五普”的7.2万人减少0.1万。汉族约占总人口的94.46%,其余为苗、瑶、侗、回、土家等少数民族。

洪江处层峰叠嶂之中,地势甚高,气候适人。盛暑烈夏,早晚可着夹衣;隆冬腊月,最低温度约摄氏零下三四度;时至暮春,室内犹生火取暖。雨水以5、6月为最多,常年平均降雨量1485毫米。平均日照1354小时。无霜期304天。

境内物产资源颇丰,已查明有木本植物91科584种,林地面积24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5万立方米;矿藏资源矾矿储量1亿吨,石灰石几十亿吨,石煤约1亿吨,还有瓷泥,重晶石、石英石、钨、铜、沙金、金刚石等;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6万千瓦,可开发的占55%。区域内有邵怀高速洪江区连接线、包茂高速洪江区连接线和沅江等交通干线通过,水陆交通堪称方便。

洪江夏为荆州之寺,周末隶属于楚,秦为黔中郡地,汉为武陵郡镡成县地,东晋为舞阳县地,隋属沅陵郡龙剽县(洪江),唐大历五年(770),改巫州(洪江)名叙州,治龙标县(在今湖南芷江东南唐纠山,洪江),领龙标(洪江)、朗溪(会同)、潭阳(芷江)三县。属黔中道。五代前期属楚国,后属后周朗州大都督府。宋熙宁七年(1074)废。

洪江五代入蛮。宋元祐五年(1090)置洪江砦,隶黔阳县;崇宁二年(1103)改属靖州三江县地,寻改三江县为会同县,随属会同县。元明清因之。清末置洪江镇。民国初期为会同县洪江镇,民国13年(1924)称会同县。洪江市,后又改为镇。民国22年以后为湖南省第四、七、十区保安司令部和第七、十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抗日战争后期,湖南省政府在此设立洪江行署,辖第六、十两个专区。解放初,置洪江市,隶属会同专区。以后市镇建制交错更迭频繁,至197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洪江市,属黔阳地区(1981年6月30日改为怀化地区)。1988年1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经济计划单列市,1997年与原黔阳县合并组成新洪江市,1999年脱离洪江市管理,2000年设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和怀化市洪江区工作委员会,由怀化市派人专管。区域内设河滨路、沅江路、高坡街、新街4个街道办事处,共31个居民委员会;郊区辖桂花园、常青、横岩3个乡28个村。

洪江山水秀丽,环境优美,曾被除誉为湘西的一颗“明珠”。市区以老鸦坡为屏障,呈扇状辐射,满山绿树成荫,雄溪公园的亭台楼榭点缀其间,气势壮观。城西嵩云山幽林深处的古刹大兴禅寺,如建于明代万历年间,为省内著名寺庙之一。山间怪石成趣,古洞藏幽,以“丹凤朝对”、“双狮迎客”、“祖师洞”、“张家坟”、“白云洞”、“镜子岩”、“半山亭”、“水佛洞”、“观音岩”、“鲤鱼田”等影点构成嵩云十景,为城市的游览胜地。

洪江旧城改造步伐加快。解放前,有“七冲、八巷、九条街”,街道狭窄,机动车辆行驶艰难,代步之具,惟两人肩抬之山轿而已;房屋低矮潮湿,除少数富商豪绅所居住的窨子屋比较宽敞外,沿河一带商店,多为木板房屋,下层营业,上层为住房,居住拥挤;公共卫生设施少,阴沟堵塞,满街垃圾,臭水横流,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解放后,公共设施逐年增加,街道不断拓宽和延伸。1965年,改建跨巫水河的洪江大桥,来往车辆和市区东西两岸人民畅行无阻。1980年,中共洪江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制订《洪江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市政建设速度加快。对原有的南岳路、沅江路、巫水路、新民路等10条19600米长的主次干道进行拓宽改造和路面硬化。全市16辆公共汽车,在市区内分4条线路行驶。城市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有电影放映单位24个,文化馆8个,图书馆1个藏书5万余册,公园、儿童游乐场各1座,还新辟有体育广场、体育训练场、灯光球场和游泳池。

洪江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绚丽多彩,遗存十分丰富。经国家古文物、古建筑专家考察论证,洪江现存一座全省乃至全国罕见的古商城正待开发。洪江古商城内有80多个馆、宫、殿、庙、庵、寺、院、祠,17家报社,23个钱庄,34所学堂,48个半戏台,50几家妓院,60多个烟馆,70余所酒家,80来个客栈,近百个作坊,近千个店铺,充拥于山城的每个角落。不愧是一幅展示明、清、民国社会景观的“清明上河图”,一所集政治、军事、经济、宗教、文化史资大全的活性博物馆。我们感谢历史,感谢前人,为我们留下了如此厚重的遗产。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洪江儿女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谱写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壮丽篇章,曾经取得了第一次创业的辉煌成就,享有“湘西明珠”之美誉。在跨入21世纪的重要历史时刻,洪江人民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沿着“三个代表”的指引方向,继续发扬“励精图治、锐意进取、求实创新、自强不息”的洪江精神,努力开辟“二次创业、民营兴洪”之路,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使昔日的湘西明珠再创辉煌。

我们热情欢迎广大洪江籍人士、各界朋友、社会团体和海外侨胞来洪江观光旅游,我们真诚地希望大家来洪江投资兴业。只要来洪江,一切好商量。我们相信,有您和我们的共同努力,洪江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街道情况

河滨路街道(行政代码为431281001)位于城区东北部,巫水东畔,南与桂花园乡接壤,北临沅江,西起洪江大桥东头,东至萝卜湾。地形依山傍水,曲折如带状,地势东北部较西南部微高。办事处辖沅江段中的回龙寺、萝卜湾两处,水域宽广,流速缓慢,水位较深。街道全长约5千米,占地面积约6平方千米。现下设桥东、中山路、回龙寺、长寨、萝卜湾、老团等6个社区居委会,69个居民小组,辖区人口1.8万。设社区党委1个,社区党支部7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5个,党员总人数419人。

社区建设

1981年11月23日,《关于更改部分居委会、大队名称的通知》,河滨路街道办事处的大庆路居委会更名为萝卜湾居委会,革命路居委会更名为汽车站居委会,解放路居委会更名为中山路居委会,东风路居委会更名为河滨路居委会,大寨居委会更名为桥东居委会。

1982年3月,根据《关于将我市四个街道办事处由二级机构改为一级机构和撤销市街道办的通知》,河滨路街道办事处由二级机构提升为公社级一级机构,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982年12月,河滨路调整街道居委会组织,调整后设置情况为:桥东路居委会,村民小组13个;河滨路居委会,11个;中山路居委会,7个;南岳路居委会,12个;萝卜湾居委会,16个;回龙寺居委会,20个;桃李园居委会,13个;长寨居委会,9个。

1988年1月,河滨路提交成立老团居委会的请示。同月,批复同意成立老团居委会。

1991年8月,设长寨居委会,撤销老团居委会。

1991年3月,联合国儿童计划免疫检查老团、桃李园居委会。

2003年,中山路社区被评为洪江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03年,由原9个居委会调整为7个社区居委会。

桥东和河滨路合并,设桥东社区居委会,辖1352户,3650人;桃李园4组及南岳路2/3/4组一部分(南岳路北岸部分)并入中山路居委会,设中山路社区居委会,辖632户,1714人;南岳路居委会1、5、6、7组及4组一部分(南岳路南岸部分)和桃李园居委会(4组除外)合并,设南岳路社区居委会,辖880户,2397人。

回龙寺居委会调整为回龙寺社区居委会,辖区不变,875户,2344人。

长寨居委会调整为长寨社区居委会,辖区不变,966户,2620人。

萝卜湾居委会调整为萝卜湾社区居委会,辖区不变,966户,2620人。

老团居委会调整为老团社区居委会,辖区不变,837户,2700人,社区公共事务及公益事业仍由纺织厂管理。

2009年5月,原7个社区居委会调整为6个,中山路与南岳路大部合并为中山路社区居委会,南岳路63号段与虾蚣井段划归回龙寺社区居委会管辖。

经济状况

河滨路街道是洪江的综合工业区,有泰格林纸业有限公司、新恒光科技有限公司、医疗仪表厂、铁合金厂、金丰纺织等各类企业40余家,其中民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片区整体社会经济水平发展程度不高。

河滨路街道是洪江区的老工业片区。在洪江区从60年代开始形成的4个工业片区(带子街片,萝卜湾片,老团片,市中心片)中,河滨路占了两个。

1984年2月,《关于同意成立街道福利工厂的批复》,河滨日用化工厂转为社会福利工厂。

1985年4月2日,洪江市洪华综合厂成立。

1985年3月10日,童鞋厂转为洪江市社会福利东风童鞋厂。

至1988年,全街共有企业11家:石油化工厂、锑品厂、煤渣砖厂、蓄电池厂、日用化工厂、塑料袋厂、补胎厂、再生革厂、洪华厂、童鞋厂、削片厂。

1988年,洪江市麻纺厂成立,属于街办集体企业。

1989年2月,补胎厂与冶炼厂合并,更名为补胎冶炼厂。

1992年8月,洪江市化工六厂成立,属街办集体企业。

1993年2月,削片厂更名为“洪江市龙盛竹木加工厂”。

1993年2月,洪江市轻纺工艺厂成立。

1994年4月,洪江市工艺绣品厂成立。

2001年,洪江石油化工厂改制成立洪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民营企业的成立标志着洪江街道企业的改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1年末,河滨路街道办事处下有日用化工厂、煤渣砖厂、电瓶厂、塑料袋厂等4个街办企业;爱民废渣加工厂、胡建辉木材加工厂、段维珍龙盛竹木加工厂等16个民营企业。

学校教育

辖区内有三所较大的学校,即洪江一中、洪江三中和中山路小学。

洪江一中简介

校训:公忠弘毅

洪江一中属怀化市重点中学,前身为“洪达中学”,创立于1938年。现为洪江区唯一的一所市级示范性中学。学校坐落在全国十佳古城――“中国第一古商城”的嵩云山下,巫水河畔。

一九三八年二月,洪江热心教育人士刘炳煊、李汉平等,成立校董事会,并公推王翰为首届董事长、杨汉辉为校长,借中山公园为校址,筹资办“私立洪江中学”。三月一日布告招生,共录取初一、初二学生共三个班。三月二十九日举行开校典礼。正式开学授课,后经省政府核准备案,省政府主席张治中题赠“百年树人”匾额。

一九三九年四月,教育部核准校董事会立案,指令将“私立洪江中学”更名为“私立洪达中学”。

一九四四年经教育厅核准,正式招收高中学生,设立高中部。

新中国成立后,湘西行署和洪江市人民政府于一九五零年一月接管“私立洪达中学”,五月二十日,经省文教厅批准。“私立洪达中学”与“私立雄溪永级中学”合并,改名为“湖南私立洪江中学”。

一九五一年一月,经会同专员公署批准,原“赣材中学”并入“湖南私立洪江中学”,并更名为“湖南省私立洪江中学”。九月经会同专署批准,将“湖南省私立洪江中学”改为公立学校,十月正式定名为“湖南省洪江市立中学”。

一九五三年一月,因学校高中部停办,校名改为“湖南省洪江市第二初级中学”。同年十二月,因洪江第一中学迁安江枫树坪,经省教育厅核准,将“湖南省洪江市第二初级中学”改名为“湖南省洪江市初级中学”。

一九五八年下学期,“洪江市初级中学”增设高中部,“洪江市初级中学”更名为“洪江中学”。

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和洪江教育事业的发展,洪江中学学校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设施不断完善,在以后的历史年代中,校名又曾作过几次变更:

一九六九年九月改为“洪江镇第一中学”

一九七九年十月又改称“洪江市第一中学”。

一九九八年六月,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洪江市第一中学”于同年九月重新用“洪达中学”校名,更名为“洪江市洪达中学”。

因多方原因,“洪江市洪达中学”的校名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停止使用,更名为“洪江一中”至今。

学校座落在洪江区南岳路,占地85亩,依山傍水,绿树成荫,环境幽雅,历来是芊芊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现有教学班36个,分高、初中部。在职教职工184人,其中特级教师三人,高级教师39人,高中级教师占专职教师人数的90%以上。有符合规范的理、化、生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信息技术教室及电视节目演播室,教学监控系统;并有正规的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和体操房等,教学场馆设施齐全,已达省,地一类标准。学校有图书馆大楼一栋,藏书84000册。

近年来,在上级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指导下,学校校园建设发展很快,教育教学质量屡创佳绩,多次被评为洪江区“文明学校”、“模范文明先进单位”、怀化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先进单位”、“依法治校先进学校”,并被授予“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湖南省学校勤工俭学先进单位”、“湖南省体育工作优秀学校”、“花园式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地址:怀化市洪江区南岳路17号

邮政编码:418200

旅游资源

景色迷人的洪江区

天柱峰景区

就位于本辖区

景区地址:河滨路街道萝卜湾辖区

简介

洪江天柱峰景区位于洪江区东南部,距城区3公里,丹霞地貌,碧水宝岛,风光秀丽,内有天柱、弥陀古寺,是集生态、宗教、休闲、探险于一体的旅游胜地。

机构沿革

洪江市一街办事处(1953.1-1960.5)

1953年1月,市人民政府将一、二临时街办事处合并为第一街办事处,下设六个居民委员会

洪江市人民公社河滨路分社(1960.5-1962.7)

1960年5月4日,成立洪江市人民公社,一街办事处改组为河滨路分社,六个居委会改为五个管理区

河滨路人民公社(1962.7-1964.2)

1962年7月18日,撤销洪江市人民公社,河滨路分社改称人民公社

黔阳县洪江镇一街办事处(1964.2-1966.5)

1964.2.21,撤销河滨路人民公社,恢复一街办事处名称

一街办事处革命委员会(1969.1-1976.10)

1969.1月20日,经洪江镇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一街办事处革命委员会,原街道办事处领导任职自然中止

河滨路办事处(1976.10-1987.12)

一街革命委员会(1976.10-1979.12)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洪江镇一街革命委员会机构无变化

河滨路办事处(1979.12-1987.12)

1979年12月,一街革委会随行政建制变更为洪江市河滨路办事处。1981年11月,经怀化行署批准为公社级的一级机构

中共一街办事处支部委员(1959-1960.4)

1959年1月27日,一街办事处设立党支部

中共洪江市人民公社河滨路分设总支委员会(1960.5-1962.7)

1960年5月4日,成立洪江市人民公社,一街办事处改组为河滨路分设,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

中共河滨路人民公社委员会(1962.7-1964.2)

1962年7月18日,撤销洪江市人民公社,河滨路分设改称人民公社,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中共一街办事处支部委员会(1964.2-1966.5)

1964年2月21日,撤销河滨路人民公社和党委,恢复一街办事处和党支部委员会

中共一街革命委员会支部委员会(1971.6-1976.10)

1971年6月18日,经洪江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批准,恢复一街革命委员会党支部

中共河滨路办事处总支委员会

中共一街革委会支部委员会(1976.10-1979.12)

中共河滨路办事处支部委员会(1979.12-1982.3)

1979年12月,因取消一街革委会,以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命名为河滨路办事处,党组织更名为中共河滨路办事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河滨路办事处总支委员会(1982.3-1987.12)

1982年3月24日,河滨路办事处由二级机构升格为一级机构,设立总支委员会

中共洪江市河滨路街道工作委员会(1993.5-)

1993年5月30日,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河滨路街道党总支委员会改为中国共产党洪江市委员会河滨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街道大事记

1989年9月,河滨路街道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组长:刘应坤。

1990年6月,河滨路街道基建工程队成立,负责人:袁立夫。

1990年10月,河滨路街道统计站成立,站长:杨文。

1991年5月,河滨路街道财会室成立。

2001年3月20日,河滨路办事处司法调解中心挂牌成立。

2001年5月22日,河滨路街道群众文艺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挂牌成立。

2001年8月,河滨路团工委成立。

2002年12月,中山路居委会被确定为“零失业社区创建试点”。

2003年5月,河滨路司法调解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牌成立。

2003年9月,河滨路街道办被评为洪江区抗击非典先进集体。

2003年11月,河滨路街道办事处9个居委会经调整,合并成7个社区居委会

2004年3月,河滨路街道办事处被评为洪江区双文明先进单位。

2004年3月,河滨路街道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

2005年2月,河滨路街道被评为双文明红旗单位。

2005年10月,桥东社区居委会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