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条约》亦称《洛桑和约》,Treaty of Lausanne。全称《协约和参战各国对土耳其和约》。1923年7月24日在瑞士洛桑缔结,次年8月6日生效。

此条约确立了现代土耳其的疆域。土耳其虽然放弃了其在阿拉伯地区的领土和塞浦路斯,但保留了东色雷斯,同时取消了亚美尼亚的独立和库尔德的自治。

中文名

洛桑条约

外文名

Treaty of Lausanne

别名

《洛桑和约》

全称

《协约和参战各国对土耳其和约》

时间

1923年7月24日

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与战败国土耳其签订《色佛尔和约》。根据该和约,土耳其原有领土缩小了3/4,本土也被瓜分,黑海海峡由国际委员会管理。土耳其为反对《色佛尔和约》进行了武装斗争,并取得了胜利。

内容

主要内容

条约共143条,主要内容有:

①宣布协约国与土耳其之间自条约生效之日起正式恢复和平。

②协约国承认土耳其在小亚细亚本土范围内的独立和领土完整,确认土耳其从黑海到爱琴海、地中海至波斯(今伊朗)之间的边界;东色雷斯和伊兹密尔地区归还土耳其,亚美尼亚和库尔德斯坦等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归土耳其所有;石油产地摩苏尔的归属问题留待以后解决(1926年《英土协定》将摩苏尔地区划给英国代管的伊拉克)。

③土耳其放弃前属奥斯曼帝国的埃及、突尼斯、摩洛哥、利比亚等地的领土要求。

④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协约国武装干涉土耳其所造成的损失,双方相互放弃赔偿要求;土耳其偿还前奥斯曼帝国的部分外债;缔约各方宣布取消在土的一切治外法权和财政、关税监督权,土耳其实行海关自主。

⑤海峡地区实行非军事化,缔约各国声明同意在海峡地区海上和空中通过及航行自由的原则;海峡地带不得设防和派驻武装力量,由国际委员会(又称海峡委员会)实行监督。

解释问题

国联行政院接受土耳其和英国提交的争端后,请求常设国际法院就以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1)行政院根据《洛桑条约》第3条第2款作出的决定具有什么性质?是仲裁裁决,还是建议抑或单纯的调停?

(2)行政院的决定必须一致通过,还是可以多数通过?

(3)有关当事国的代表能否参加表决?

1925年11月21日,常设国际法院发表对上述问题的咨询意见。法院的意见认为,《洛桑条约》第三条第2款百六十行的目的是达到边界的最后确定,它反映了当事国的意图。从对该条款的语法的和逻辑的解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即当事国愿意接受行政院作出的最终的和有拘束力的边界决定。根据《国际联盟盟约》第15条的规定,行政院对当事国提交的争端有权提出建议。但行政院将要对土、伊过境作出的决定不能被认为是该条所指的建议。法院考虑到,根据普遍接受的概念,仲裁裁决要根据法律标准作出,鉴于本问题涉及的具体情况,法院倾向于将行政院的决定作为仲裁裁决,尽管将国联行政院说成仲裁法庭是不适当的。

法院对第一个问题的结论是:本问题是一个由当事国事先达成协议,同意接受国联行政院决定的拘束力的个别例证。虽然按照《国际联盟盟约》第15条的规定,行政院只能对解决争端提出建议,但这一规定并不阻止当事国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协议承担更广泛的义务并赋予行政院作出有拘束力的决定的权力。

至于第二个问题,法院指出,《洛桑条约》第3条第2款只简单提到将未解决的划界问题提交行政院,并未具体说明如何解决。按照《国际联盟盟约》第5条第 1款的规定,行政院的决议,除盟约特别规定者外,均需一致通过,弃权和争端当事国的票数不计算在内。由此可见,行政院作出决定时,一致同意是必须的,只有在盟约或者《凡尔赛和约》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才可能有例外。

对于第三个问题,法院认为,根据《国际联盟盟约》,特别是其中有关争端解决的规定,争端当事国代表的投票不影响必要的全体一致,这是全体一致规则的例外情况之一。人们不能审判自已的案件,这条规则依然有效。

遗留问题

《洛桑条约》第3条第2款规定,土耳其与英国委任统治地伊拉克的边界应由土、英两国以“友好的协议”划定。如果两国在《洛桑条约》规定的协约国军队从其占领的土耳其领土撤出的期限届满后9个月内仍未能达成划界协议,则应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联盟行政院。在上述期限内,土、英两国对土、伊边界的大部分达成了协议,但对摩苏尔地区的归属问题,双方未能取得共识,因此,根据条约的规定,两国将该问题提交国联行政院解决。摩苏尔是著名的石油产地,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价值,面积3.5万平方公里,人口当时约80万。

海峡问题

一战以后的土耳其和黑海海峡问题

一战以后,不幸的土耳其成为了战败国,在巴黎和会上成为任人宰割的东方战败国,土耳其被迫签订了《色佛尔条约》,根据这个条约,黑海海峡实现国际化处于英国的实际控制之下,土耳其的领土遭到了严重的瓜分,亚洲部分只剩下小亚细亚半岛,欧洲部分只剩下伊斯坦布尔及其周围地区,中东和巴尔干的大部分土地都被分割出去,成为一个亚洲国家。

严重的民族危机使土耳其人民觉醒,在凯末尔的领导下,取得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推翻了苏丹的封建统治,摆脱了民族危机,迫使协约国废除了《色佛尔条约》,重新与土耳其签订《洛桑条约》,土耳其获得了一定的独立。

二战中的土耳其和黑海海峡

1936年蒙特勒国际会议讨论修改《洛桑条约》的附件《海峡制度公约》,土、苏、希、保、罗等黑海沿岸国家和英法日等国际大国出席会议,签订了新的《关于海峡制度的公约》,恢复了土耳其对海峡的主权和控制权,也扩大了黑海沿岸国家通过黑海海峡的航行权,对非黑海国家作了较大的限制。

二次大战当中,土耳其迫于德国的威胁而允许德国舰队进入黑海,对蒙特勒国际公约有所违背。为苏联战后挑起苏土争端埋下了伏笔。

二战以后的土耳其和黑海海峡

战后,美苏两强对峙的局面已经事实上形成,为了争夺世界霸权,打通黑海的出海口,1946 年,苏联提出修改《蒙特勒公约》的要求,并且要求苏土共同保卫和管理黑海海峡,遭到土耳其的拒绝,苏土关系紧张,土耳其实行全国动员。

为了遏制苏联,美国宣布支持土耳其反对苏联,——出台了著名的杜鲁门主义。它标志着东西方两极格局的正式形成,冷战的正式开始。受两极格局的制约,苏联始终没有打破关于黑海海峡的《蒙特勒公约》,其它国家更没有对此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