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群,1963年10月生,民进会员,教授,日本著名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日本法研究中心主任。198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1992年赴日本爱知国际学院学习,1993年至大阪市立大学法学部研修,2004年获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2007年受聘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现为上海市法学会会员、日中关系学会会员、日本名古屋日中律师交流协会理事、日本损害保险判例研究会会员、日本保险事例研究会会员。

出生日期

1963年10月

研究方向

李伟群[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法学

主要贡献

1.《票据无对价抗辩的研究》,载《法学》2008年7月;

2.《票据丧失后支付请求比较》,载日本《国际商事法务》2007年12月;

3.《票据支付诉讼探析》,载《上海金融》2007年10月;

4.《中、日票据伪造责任的比较研究》,载日本大学《现代中国事情》2007年9月;

5.《中、日票据无权代理的比较研究》,载日本大学《现代中国事情》2007年5月;

6.《中日票据拒付制度比较研究》,载《法学论坛》2006年9月;

7.《评述我国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载《法学》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