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喜,为佛教语,闻见﹑参悟佛法而产生的喜悦。也常常取她的引申意义修行达到一定的阶段必然产生的现象。在《拾遗记》中记载了有关法喜与隋炀帝的小故事

中文名

法喜

拼音

fǎ xǐ

释义

佛教语。谓闻见﹑参悟佛法而产生的喜悦

词性

中性词

基本释义

【释义】:1.佛教语。谓闻见﹑参悟佛法而产生的喜悦。

【引申】:2.修行现象。修行达到一定的阶段必然产生的现象。

备注:法喜是天下最大的喜、是人最大的享受。法喜不是外物五欲六尘的刺激,法喜是从本心、先天生出来的喜悦。是清净的、真诚的、是无限量的。其实无论佛道,修行到一定阶段都会有相应的法喜。甚至习武之人、文人、普通人都会有法喜。只要是从本心、先天生出来的、是清净的、真诚的都是法喜。

佛学术语,(一)又作法悦。指听闻佛陀教法,因起信而心生喜悦。旧译华严经卷二(大九·四○三中):‘佛音能起欢悦心,普令众生得法喜。’[赞阿弥陀偈]

(二)梵名Dharmanandi 。为四世纪时兜佉勒国之僧。音译昙摩难提。意译法喜。于苻秦建元年间(365~370)来华,参与译经事业。(参阅‘昙摩难提’6238)

佛教人物

【法喜[《神僧传》卷第五]】

释法喜。南海人也。形容寝陋短弱迂疏。可年四十许人。岭表耆老咸言。儿童时见识之。颜貌如今无异。蛮蜒(音但)间相传云。已三百岁矣。亦自言旧识庐山远法师。说晋宋朝事历历如信宿前耳。平素时悄默无语。语必含深意。吉凶之征有如影响。人亦不欲与喜相见。惧直言灾恶忤逆意也。陈朝马静为广州刺史。方上任。喜直入州。上厅事画地作马头形。以示其子而去。静本名族多武略。到州行部从甲士数万。旌旗剑戟以威边徼。其侈僭过度。被人诬告谋反。帝使临汝侯按之。利其财产擒而斩之。此画地之明效也。喜之先见皆此类。炀帝闻之取来扬州。帝令宫内安置。于时内造一堂新成。师忽升堂观看。因惊走下阶。回顾云。几压杀我。其日中夜天大雨堂崩。压杀数十人。其后又于宫内环走索羊头。帝闻而恶之以为狂言。命锁著一室。数日三卫于市见喜坦率游行。还奏云。法喜在市。敕责所司检验所禁之处。门锁如旧。守者亦云。师在室内。于是开户入室见袈裟覆一聚白骨锁在项骨之上。以状奏闻。敕遣长史王恒验之皆然。帝由是始信非常人也。敕令勿惊动。至日暮师还室内。或语或笑。守门秦闻。敕所司脱锁放师出外随意所适。其后帝遇弑于江都。方悟索羊头之验。有时一日之中凡数十处斋供。师皆赴会。在在见之。其间亦饮酒啖肉。俄而见身有疾。常卧床去荐席令人于床下铺炭火甚热。数日而命终。火炙半身皆焦烂。葬于香山寺至大业四年南海郡奏云。法喜师见还在郡。敕遣开棺视之则无所有。

《佛教人物传》

野史逸闻

法喜

隋炀帝时,南海郡送一僧,名法喜。帝令宫内安置。于时内造一堂新成,师忽升堂观看,因惊走下阶,回顾云:“几压杀我。”其日中夜,天大雨,堂崩,压杀数十人。其后又于宫内环走,索羊头。帝闻而恶之,以为狂言,命锁著一室。数日,三卫于市见师,还奏云:“法喜在市内慢行。”敕责所司,检验所禁之处,门锁如旧。守者亦云:“师在室内。”于是开户入室,见袈裟覆一丛白骨,锁在项骨之上。以状奏闻。敕遣长史王恒验之,皆然。帝由是始信非常人也,敕令勿惊动。至日暮,师还室内,或语或笑。守门者奏闻,敕所司脱锁,放师出外,随意所适。有时一日之中,凡数十处斋供,师皆赴会,在在见之,其间亦饮酒噉肉。俄而见身有疾,常卧床,去荐席,令人于床下铺炭火,甚热。数日而命终,火炙半身,皆焦烂,葬于香山寺。至大业四年,南海郡奏云:“法喜见还在郡。”敕开棺视之,则无所有。(出《拾遗记》,明抄本作出《大业拾遗记》)

【译文】

隋炀帝在位的时候,南海郡守送给他一个僧人,名字叫法喜,他让安置在皇宫内。这时宫内刚刚建好一座殿堂,法喜忽然要到里面去观看,进去一看,惊慌地跑下门前的台阶,回过头去看了看说:“差一点压死我。”当天半夜下起了大雨,殿堂崩塌了,压死几十个人。之后,他又在宫内转圈跑,跟人索求羊的脑袋。隋炀帝听说后非常厌恶他,以为他是在说疯话,命人把他锁在一间屋子里。几天之后,宫内三卫在市区内见到了法喜,回去报告皇帝说:“法喜正在市内漫步。”皇帝责令主管人员检验关他的那间房子。门上锁头依然如故,看守人员也说:“法喜在屋里。”于是开门进屋,只看见一件袈裟盖着一堆骨头,有把锁头挂在胫椎骨上。把这些情况报告了皇帝,皇帝又派长史王恒前来检验,检验结果与报告的完全一样。皇帝这才相信法喜并非寻常人,敕令不要惊动他。到了傍晚,法喜回到锁他的那间屋子里,又说又笑的。守门人把这事奏报了皇帝,皇帝命令主管人员去掉了锁头,放法喜出来,让他随意到自己要去的地方。有时候,在一天之内有几十个地方同时设斋摆供,法喜处处赴会,这几十处都见他在那里喝酒吃肉。不久,他身患疾病,经常躺在床上,去掉铺在床上的草席,让人在床下铺上炭火,非常烤人。过了几天他就死了,炭火烘烤的那半边身子都焦烂了,被安葬在香山寺。到了大业四年(公元608年),南海郡守奏禀隋炀帝道:“法喜现已回到南郡。”皇帝命人开棺检查,发现棺内并无法喜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