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第一阶段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 《苏美防止核战争条约》 《苏美第二阶段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

条目名称

缓和政策

名词解释

是指1960年代末期至1970年代末期期间,美国与苏俄两国於军备竞赛、外交立场的基本态度。此阶段之前正值冷战高潮,美苏两阵营对抗趋向白热化,最严重的是,美苏核武器层面展开之战略竞赛日臻恶化。1960年代中,耗费庞大的美苏间的战略核竞赛已开始渐露疲象,为了双方现实环境,一系列缓和冷战的政策,终于于两国逆向出现。此政策的施行,也促进了1970年代初的各种马拉松式的限武谈判,直至1975年的《赫尔辛基协定》成为该缓和政策的最顶峰。缓和政策的原因除了核武竞赛因素之外,美国经济脱离1950年代高度起飞情况,及苏联国力崛起是很大因素。1969年1月尼克森就职演说及1971年苏共廿四大,都宣告以谈判代替对抗,以缓和代替冷战的策略。

相关内容

此策略下,双方订定了∶

《防止海上发生意外事故条约》

《反弹道导弹条约》

《苏美第一阶段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

《苏美防止核战争条约》

《限制地下核子试验条约》

《关於核爆炸用於和平目的条约》

《苏美第二阶段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

《反弹道导弹条约》

缓和政策的结束,一般来说是里根总统的对苏政策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