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

中国古代哲学中把天当作神,天能致命于人,决定人类命数。“天命”说早在殷周时期已流行。从古器物发掘中所见到的甲骨卜辞,彝器铭文,“受命于天”刻辞的不只一次出现,说明早在殷周时期,天命观就已经在人们的头脑里扎根了。

这用《易经》的话来说,叫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一。对于这里的命,后人注释道:“命者,人所禀受,若贵贱天寿之属也。

在古人的思想观念中,人们的富贵贫贱、吉凶祸福,以及死生寿夭、穷通得失,乃至科场中举、货殖营利,无一不取决于冥冥之中非人类自身所能把握的一种力量,即命运是也。

命运的观点,在古代源远流长。由夏经商历周,至春秋时,孔子弟子子夏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可见孔门弟子是信奉命运的。孔子进一步指出:“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宋国的桓魑有一次想谋害他,孔子声称:“天生德于予,桓魑其如予何”(同上)!

总之,在孔子看来,一个人的生死存亡、富贵贫贱完全与高悬于天的命运有关,绝非尘世碌碌众生的力量所能改变。故孔子又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日》)。

儒家祖师爷孔子是位极度信命的老夫子。按理说,孔子是个知识渊博的大儒,对于人类社会有着深刻的认识,怎么就会信起命来呢?原来,他早年风尘仆仆,奔走列国,到处推销自己的政治主张,很想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可是到了后来,当他碰了一鼻子灰以后,才深深地省悟到,命运之神竟是如此这般的厉害,然而这时他已是个五十左右的人了。“五十而知天命”,就是他从不知命到知命这一思想转化过程的最好说明。与此同时,他不仅“知命”,他和他弟子还不遗余力大肆宣扬“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君子属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的思想。这里他的说教是,一个人的生死贫富,都是命里早就注定了的,作为一个君子来说,非得知命不可,否则就够不上做“君子修的资格。正因为君子是“知命”的,所以他能安分守己,服从老天爷的安排,但是小人却不这样,他们不肯听从天命,往往冒险强求,希望有幸,意得个好结果。

当然,看问题也不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孔子袋语》记录孔子的话说:“古圣人君子博学深谋不遇时者众矣,岂独丘(我孔丘)哉!贤不肖者才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这里,他认为贤和不肖是根据才华来划分的,干和不干是人们自己可以把握的,至于机遇好和不好,是时间的问题(既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或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或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或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而是死还是活,那就只得看老天的旨意了。

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这种天命思想,又在后来大儒孟子身上得到了新的反映。《孟子·万章》上篇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意思就是,没有人叫他干,而他竞干了,这就是天意,没有人叫他来,而他竞来了,就是命运。同时他还举例说明,尧、舜的儿子都不肖,是因为舜、禹为相的时间太长.所以尧、舜的儿子不有天下;禹的儿子启贤能,而禹为相的时间义短,所以启能得到天下。以上这些,都不是人力所为而自为,不是人力所致而自至。从理来说,这属于天意,对人来说,这属于命运。天和命。实在是一致的。在《孟子·尽心上》中,孟子还说:“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又说:“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年n会善不吉亚粤健'下 尺甘;首而而芒.币会十h.坯地环老.非币等待天命,这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后者是说,天底下人的吉凶祸福。无一不是命运,只要顺理而行,接着的就是正命。所以懂得命运的人不站立在有倾倒危险的墙壁下面。因此,尽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这里,孟子虽然认为天命的力量无可抗拒,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应该按照我的仁义而行,不能无缘无故地白白送死。无疑,这对孔子的天命观来说,有着补充的一面。此外,先秦诸子信命的还很多,而以儒家的势力为最大。

天命观经过先秦学者的一阵鼓吹,其时从上到下。从统治者到平民百姓,信命的风气一时很盛。早在殷商时期,当时的统治者们,就已习惯于在每做一件事之前,总要先占卜一下天意如何,是凶是吉?后来,又由于人与天地相应观念的影响,更使得人们普遍认为,整个天下的命运和每个个人的命运,都和天时星象有关。《周礼·春官》记载:“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这是说冯相氏和保章氏,是专管岁时星象,并从而窥探命运从而推测人间吉凶祸祸福的一种职官。

而老子的《道德经》的自正、自化、自生、以及道家后学的独化等等哲学思想,则是对天命思想的否定。《西升经·我命章》:“我命在我,不属天地。”对此李荣注称:“天地无私,任物自化,寿之长短,岂使之哉!使由人行有善有恶,故命有穷通。若能存之以道,纳以之气,气续则命不绝,道在则寿自长,故云不属天地。”《真气还元铭》坚信:“天法象我,我法象天。我命在我,不在于天。”《谷神赋》说:“养神在心,不死由我。”《修真十书》卷二十五《天地交神论》指出:“人生天地之间,本终于天寿,若不知回忌之辰,而有万死之因,非天地所杀,乃人所自杀也。”然过犹不及一再强调人力亦是一种偏颇,故后世道教学者提出:

“一粒灵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

赫赫金丹一日成,古仙垂语实堪听.

若言九载三年者,尽是迁延款日辰.

大药修之有易难,也知由我亦由天.”而来补救。

含义

道家强调的“我命在我”,首先是对儒家、墨家与佛教天命观的否定。儒家认为“我生不有命在天”(《书经》卷三《商书·西伯戡黎》);墨家“尊天事鬼”(《墨子》),道家则与此针锋相对地提出“我命在我不在天”。它强调了生命主体的能动性:个人生命能否永恒,并非由外在的东西决定,而是取决于内在的自觉意志的选择。这种选择的积极意义在于:唤醒了人们长期被儒家墨家的天命束缚的自我意识,在承认君体的前提下,给个体自由发展保留了一个空间,使个体价值的实现成为可能。

虽然承认命的存在,但却认为若一味无情,放任天命,亦难免使有志之士心寒。大恋所存,虽哲不忘。杨朱虽然皆量子之口嘲笺了齐景公登临流涕的短见,却又在篇束指出,农,商、工、仕,皆有否泰之命,逆过既是顺然趣利逐势,亦是人力使然,势在必行。没有否定存在的意义与人力的作用。“今昏昏昧昧,纷纷若若·随所为,随所不为。日去日来,孰能知其故,皆命也夫。”此言此语,与其认作是一声无奈的慨叹,不若看成是杨朱遍经世事沧桑之后,对于至德之世隐晦而又痛心的哀悼。

“我命在我”一方面给予主体选择的自由,一方面也要求主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即承担选择的结果。道教认为人的道德表现有善有恶,所以人的命运也有好有坏,寿命有寿有短。而道德表现是人能自主选择的,一个人的选择就决定了他的生命走向。所以,个人无论是富是贫,是贵是贱,长寿或者早夭,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只有人本身才是自己的主宰者。于是,生命本身也就成为个人不断作出各种价值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