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联文,男,1952年05月,辽宁锦州人,中共党员,高级记者,1978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原华东化工学院),1998年中国社科院新闻与大众传媒专业研究生毕业。

曾任辽宁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2014年07月21日,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文名

史联文

性别

出生日期

1952年5月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籍贯

辽宁锦州

毕业院校

中国社科院

学历

研究生

人物经历

历任辽宁电视台新闻部记者、新闻部主任、新闻中心总监、副台长、常务副台长、台长兼总编辑、辽宁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2012年04月退休。

获得荣誉

198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99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三次荣获全国广电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辽宁省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员及专家。

辽宁省劳动模范。

人物事件

贪污受贿

1999年至2012年,收受贿赂仅人民币就达1140余万元,还包括金条、名表、鸡血石等在内的大量贵重物品。

史联文利用电视剧的订购决定权收受制作人、发行人贿赂人民币571万元,港币20万元;利用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的决定权,收受广告公司经理贿赂295万元;利用人事录用决定权,收受请托人贿赂54万元;利用干部任免权,收受下属人员贿赂420万元。

2008年,沈阳一家广告公司在史联文的“帮助”下,获得了电视台广告经营,在其经营的广告业务中,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为了回报史联文,该公司从2008年至2010年间,分10次共计给他送上了270万元。

2009年8月,他出资50万元与郭某合作投资成立广告公司。公司承包辽宁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全时段广告业务,两年内收益达500多万元。史联文从中获得了一部分利益。

2008年,在史联文的“关照”下,一家公司将自制的电影推销到辽宁电视台播放,为了表示感谢,公司经理白某送给史联文一张银行卡,此后,陆续往卡里汇钱430万元。

节目购销中心推荐一部电视剧,虽然审片组大多数同志审看后提出不同意见,但在史联文的“授意”下,中心仍然以每集60万元购买,总计2041.01万元。

有一次,在没有听取审查小组意见情况下,节目购销中心花费4128万元购置了5部电视剧。其中一部古装剧还因为收视不达标等原因,在电视台仅播出3集就停播了。

此外,辽宁广播电视台还以首轮黄金档每集35万元购买了一部电视剧,而该剧同时期出售给其它卫视的价格仅为每集2万元。

在广告经营方面,辽宁广播电视台有严格规范。然而在史联文面前,这些制度却沦为一纸空文,根本不按程序制度执行。个别广告合同约定金额与实际缴纳金额一年竟相差千万元以上,仅2011年辽宁广播电视台就少收广告费12823.87万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违纪被查

2013年11月05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辽宁省纪委对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无期徒刑

2014年07月21日,史联文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减刑

2017年12月21日,辽宁高院发布公告称,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被抚顺第一监狱提请减为有期徒刑22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