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警卫队(Coast Guard)即水上警察,但它的体制和职能则是警察和武警这两支武装部队所无法比拟的,堪称一个准军事化的部队。它主要负责一个国家的所有海岸线上的警戒、巡逻、执法等任务,是一支军事化的综合执法队伍。它有利于整合海上战略资源,并给外交和军事留下回旋余地。

海岸警卫队是各个国家为应对海上的各种事件而专门设立的一个机构。但是在不同的国家,海岸警卫队所承担的任务,担当的角色也有着一定的差别。海岸警卫队最主要,最通行的任务是:海上执法,维护海权,边境控制等。在战争期间,海岸警卫队还可能担负起港口防卫,海上反间谍,近海巡逻等安全任务。

在一些国家,海岸警卫队是作为该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而在另一些国家却仅仅是作为国家的民事机构,有的甚至还是非政府机构。绝大多数的海岸警卫队为了履行任务都装备着舰船和飞机(包括直升机和海上巡逻机)。

海岸警卫队作为一个机构根据其在国内性质的不同可以大概的分为4种类型:军事机构,军事机构并且同时又是执法机构,执法机构,和民事服务机构。

中文名

海岸警卫队

外文名

Coast Guard

别名

水上警察

创立时间

1789年8月7日

分布国家

美国、中国、意大利、英国

最早提出国家

美国

性质

武装执法以及救援机构

执法范围

沿海水域、航道、海岸线等

职责

各国为应对海上的各种事件而设立

组织简介

海岸警卫队coastguard:也就是水上警察,但它的体制和职能则是警察和武警这两支武装部队所无法比拟的。它负责沿海水域、航道的执法、水上安全、遇难船只及飞机的救助、污染控制等任务的武装部队。

在和平时期,海岸警卫队为交通部执行人道主义方面的任务;在战时,海岸警卫队是海军的一个高度专业化的组成部分。

当今世界上有美国、英国、日本、韩国、越南、印度、中国、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等一百多个国家拥有海岸警卫队。[1]

历史发展

美国最早组建海岸警卫队

美国海岸警卫队的舰旗(ensign)

世界上第一个组建海上警卫队的国家是美国,现将其介绍如下:

美国是最早组建海岸警卫队的国家,美国海岸警卫队(U.S. Coast Guard)是各国海岸警卫队的鼻祖,是美国海上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也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海上执法队伍之一。美国海岸警卫队是美国五大武装力量之一,也是当今美联邦政府最大的部——国土安全部的下属部门之一。作为海岸警卫队的鼻祖,美国海岸警卫队是许多国家海上执法队伍建设的典范。其在美国五大武装力量中是唯一拥有执法权力的队伍,也是唯一不受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节制的一个。

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历史渊源比较复杂,它是由五个不同的联邦机构逐渐合并而成的,而且主管部门也几经变更。

1789年8月7日设立的一个主管灯塔业务的机构,后来叫U.S. Lighthouse Service,隶属财政部(Treasury Department)。

1790年8月4日设立的一个海上海关执法机构,后来叫Revenue Cutter Service,隶属财政部。

1838年7月7日设立的一个主管汽船安全的机构,后来叫Steamboat Inspection Service,隶属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1852年8月30日转隶财政部。

海岸警卫队徽章

1878年6月1日设立的U.S. Life-Saving Service,隶属财政部。

1884年7月5日设立的Bureau of Navigation,隶属财政部。

1903年2月14日,美国商业与劳工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 and Labor)成立。BoN和SIS转隶商业与劳工部。

1915年1月28日,Woodrow Wilson总统签署1月20日国会通过的“海岸警卫队成立”法案,由USL-SS和RCS合并,正式成立了美国海岸警卫队,隶属财政部。

1917年4月6日,海岸警卫队转归海军部(Navy Department)节制。1919年8月28日,重返财政部。

美国海岸警卫队“汉密尔顿”级炮舰

1932年6月30日,BoN和SIS合并成为Bureau of Navigation and Steamboat Inspection,由商业部(Commerce Department)节制。1936年5月27日更名为Bureau of Marine Inspection and Navigation。

1939年7月1日,USLS并入海岸警卫队。

1941年11月1日,海岸警卫队划归海军部节制。

1942年2月28日,BoMIN临时划归海岸警卫队。

1946年1月1日,海岸警卫队重归财政部。

1946年7月16日,BoMIN正式并入海岸警卫队。

1967年4月1日,海岸警卫队转隶新成立的交通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2003年3月1日,海岸警卫队转隶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各国海警

美国

海岸警卫队的规模

美国海岸警卫队的舰旗(ensign),相当于美国警察的徽章,是执法权力的象征。海岸警卫队的舰旗由16道红白相间的竖条组成(设计该舰旗时美国有16个州),在左上角的白地里有一个深蓝色的美国国徽,在右边第二条红道上有一个由双锚图案组成的海岸警卫队徽章。

美国海岸警卫队拥有大量的各类舰船。其中大中型舰船(长度在65英尺以上者)叫Cutter,船名前加前缀USCGC,现役约200余艘。小型舰艇叫Boat,现役约1400余艘。美国海岸警卫队还拥有200余架各类固定翼飞机和直升机。

俄罗斯

前苏联/俄罗斯的克里瓦克Ⅲ型护卫舰

俄“海岸警卫队”曾隶属克格勃

作为一个传统的陆上强国,前苏联/俄罗斯对于海军的重视程度要低于美国。但是,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其对于海岸警卫队的重视程度却不输美国。

所以,在前苏联时代,俄罗斯克格勃麾下的边境警卫队经常能够获得最新型的舰艇。就连在当时堪称苏联海军最新锐的舰艇的克里瓦克级护卫舰,也有了边境警卫队版本,也就是克里瓦克III型护卫舰。这种待遇即便是美国海岸警卫队也是无法轻易取得的。

时至今日,俄罗斯已不再拥有当年的海上实力,但是2009年俄罗斯边防舰艇击沉塞拉利昂籍中国商船新星号事件,让世人不得不注意到其海岸警卫队依旧是一支重要的海上力量,无论风云变化,它始终在俄罗斯海上边境利益问题上前后奔走、不容小觑。

冰岛海岸警卫队是武装力量之一

冰岛海岸警卫队在飞机上监控冰岛火山

冰岛海岸警卫队拥有护卫舰、巡逻艇、固定翼飞机和直升机,既负责国防,又承担同其他国家海岸警备队类似的职责,是冰岛武装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维护冰岛领海的主权,同时保护冰岛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权益,另外还承当诸如:搜救遇难人员、扫雷(主要是二战遗留的水雷)、监视专属经济区外的国际水域作业的渔船是否违法捕捞(即盗捕行为)等任务。依据跟丹麦达成的关于安全、救援和防务方面的双边协议,也偶尔在格陵兰和法罗水域活动。

最近,冰岛海岸警卫队与来自挪威、丹麦、瑞典、英国以及其他国家军事力量一起参与了“北方挑战”联合演练。ICG也作为冰岛紧急反应部队(IcelandicCrisisResponseUnit)的组成参与了维和行动。他们在任务期间一般使用自己的徽章、制服和武器。

加拿大

加海岸警卫队一艘船护送被困的船离开。

加拿大海岸警卫队的前身只是加拿大联邦Government的一个部门,并不完全承担今天CCG的任务。不像美国海岸警卫队,CCG不是一个军事机构,CCG的队员也都不是军人或警员。

强制性的保护加拿大的海上主权是一个军事任务,这是由加拿大海军和加拿大武装力量海事司令部负责的。在加拿大主权海域进行执法活动是加拿大联邦警察部队(加拿大皇家骑警)的任务。大湖区的执法是由安大略湖省警方和地方警察局负责。

加拿大海岸警卫队CCG目前承担的任务是导航服务、水道管理、海上环境应急处理、破冰、海上交通通信服务、搜救,跟加拿大辅助海岸警卫队一起负责53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搜救任务。

新加坡警察海岸卫队

担任水上执法

新加坡警察海岸卫队是新加坡警察部队执行水上任务的执法单位,它担当着典型的海岸警卫任务,这种任务在其他国家往往由武装力量或者一个独立的职能单位来担当。其任务包括在新加坡的主权水域进行执法,跟新加坡海事港口局和移民检查局协同进行海上搜救。警察海岸卫队的司令部位于新加坡布拉尼岛布拉尼路11号,这是一座拥有170年历史的建筑。

新加坡从1819年成为一个贸易港以后,其海域就一直受到海盗的侵害。1866年,警方开始进行水上执勤,同时建立的还有一个流动的警察所,专门的海警巡逻船开始在殖民地周围水域巡逻。1993年2月13日,海事部进行了重组,并改称警察海岸卫队(PCG),其在海上执法的权力更大,包括阻止海上非法移民的入境,阻止外国非法船只的入境,保护新加坡海峡有着主权争议的白礁上的霍士堡灯塔。1993年5月7日,PCG根据任务的不同,分为3个中队:拦截中队、港口中队和海岸中队。1997年1月22日,新成立了特种任务中队。PCG的任务是在新加坡领海内维护法律与秩序,确保海岸安全。使命是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专业技能,丰富业务经验,努力成为一支具有世界级水准的海上警察力量,以及一个紧密团结、不断进取、有人道的组织。

印度海岸警卫队主要反恐反海盗

印度从英国格里丰气垫船公司定购的气垫船

印度海岸警卫队的总部位于新德里,其下有3个区域司令部,分别是位于孟买的西部司令部、位于钦奈的东部司令部和位于安达曼和尼科巴群岛布莱尔港的南部司令部。为了阻止一切恐怖破坏活动,印度海岸警卫队正采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保护印度绵长的海岸线,特别是包围马哈拉施特拉邦和古杰拉特邦的高敏感的西部海岸。作为阻止海上恐怖袭击安全措施的一部分,印度开始新建8个海岸警卫站。

印度拥有7516公里长的海岸线、1197个岛屿和一个202万平方公里的经济专署区。如果以大陆架来定界,这个区域的面积将接近300万平方公里。随着公海区域打击海盗行动、反走私以及搜救任务的急剧增加,再加上为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海上转移,海岸警卫队的人力和物力都需要加强,以有效地执行任务。

随着塞述沙姆德伦运河的开通,印度海岸警卫队意识到曼纳湾和帕尔克湾的海上交通将会变得十分繁忙。塞述沙姆德伦运河是位于泰米尔纳德邦拉梅斯沃勒姆附近的一条沟通印度东西海岸的运河。

目前,海岸警卫队正逐渐取代海军来完成“塔莎”和“天鹅”行动。“塔莎”是帕尔克湾泰米尔纳德邦海岸沿线的巡逻警戒,主要针对恐怖以及偷渡活动。“天鹅”开始于1993年的孟买系列爆炸事件后,旨在加强印度西海岸的安全和巡逻,以阻止可疑船只的活动。

英国

英国皇家海岸警卫队只有五架固定翼飞机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拥有如此强力的海岸警卫队。西欧的主要海军国家的海岸警卫队性质的组织规模都不大。

比如英国,皇家海岸警卫队只不过是海事与海岸警卫署的一个部门,仅仅拥有少量船只、五架固定翼飞机和七架直升机。又比如法国,其一千一百余名海上宪兵属于宪兵但受海军总参谋长指挥,只拥有30艘左右的船只。倒是远东的日本海上保安厅和韩国海洋警察厅,分别拥有一万二千和七千成员之众。

日本

日本海上保安厅是日本为维持海上安全及治安而设置的行政机关,隶属于日本政府国土交通省。主要以海难救助、交通安全、防灾及环境、保全治安为任务,但实际上是海洋权益保全(领海警备、海洋调查)。拥有巡视船艇约200艘,海事巡视飞机70多架,此外亦设有卫星监察所巡视海域。在全球海岸防卫队中仅次于美国海岸警卫队,超过邻近东亚国家海岸防卫兵力的总和,整体实力甚至高出许多小国海军,是日本不折不扣的“第二海军”。

韩国

韩国海洋警察厅是国土海洋部隶下为维持海上安全及治安的机构,战时划归国防部指挥。韩国海警的具体工作包括海上巡逻警戒、经济海域与渔业维护、警戒驱逐不法侵入船只、防堵海上不法活动、海难救助、污染防制与海洋环境保护、海上交通安全维护等。因此,韩国海警具备准军事性质,堪称韩国的“第二海军”,地位与日本海上保安厅类似。

越南

越南海岸警卫队(越南语:Cảnh sát biển Việt Nam)是越南人民军(越南语:Quan đội Nhan dan Việt Nam)武装力量之一,成立于1998年8月28日,其职责是负责越南海上执法,维护海上安全等。越南海岸警卫队隶属于越南国防部(越南语:Bộ Quốc phòng),所有活动由国防部直接组织、管理、协调。[2]

中国

清末海关舰队

其实,海岸警卫队这样的海上力量对于中国来说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出现的非常早。早在1868年,当时的清朝海关在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的管理下,订购了第一艘铁制明轮汽船“Kua-hsing”号。这是中国清末海关舰队的开端。

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很快这支海关舰队便开始行使了类似海岸警卫队的部分职能,从事海上缉私和征税的工作。考虑到当时由帝国主义控制的海关是清政府为数不多的可靠财政来源,因此海关舰队的建设其实比清末近代水师建设其实要稳定得多。这支海关舰队就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前身海关缉私船局一样,在战争期间起到了一定程度上协助海军的作用(比如在甲午战争中,海关舰队的飞虎号炮艇也曾被借拨给北洋海军,担负侦察、通信等军事任务)。

中国海警局

中国海警局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官方英文名为China Coast Guard简称“中国海警局”,是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要求,按照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组建的一个新机构。将国家海洋局的中国海监总队、农业部的多个海洋的渔政局、公安部的边防局、海关总署的缉私局进行整合,统一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职责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的海警1001号舰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为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2013年7月22日清晨,伴随着天安门广场上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挂上了崭新的“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警局”两块牌子。

装备

海警是维护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当前海警部队主要装备218型巡逻艇和“海豹”高速巡逻艇。218艇长41.03米,宽6.2米,深3.4米,满载排水量130吨,航速29节,续航力700海里/17节,编制23人,舰载1座14.5毫米双联高射机枪,为正营级编制。HP1500—2型“海豹”高速巡逻艇长14.65米,主机为德国沃尔沃公司制造的1430马力柴油机,最大航速52节,续航力250海里,员额6~8人,配有较先进的卫星定位导航系统。日前最新型的千吨级且配有直升机的1001舰已经下水,成为海警部队的“旗舰”。此外还有2艘由原海军护卫舰改装而成,舷号为“1002”和“1003”的巡逻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称中国海警局,2018年6月22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批准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武警部队改革实施方案》决策部署,海警队伍整体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调整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称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

机构

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筹)

中国海警局东海分局(筹)

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筹)

辽宁海警总队(筹)

天津海警总队(筹)

河北海警总队(筹)

海岸警卫队

山东海警总队(筹)

江苏海警总队(筹)

上海海警总队(筹)

浙江海警总队(筹)

福建海警总队(筹)

广东海警总队(筹)

广西海警总队(筹)

海南海警总队(筹)

职权

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现就中国海警局相关职权作出如下决定:

一、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包括执行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海上治安和安全保卫、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海上缉私等方面的执法任务,以及协调指导地方海上执法工作。

二、中国海警局执行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海上治安和安全保卫等任务,行使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相应执法职权;执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海上缉私等方面的执法任务,行使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机关相应执法职权。中国海警局与公安机关、有关行政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三、条件成熟时,有关方面应当及时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审议。

四、本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五、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执法力量

建设海洋综合执法力量体现了海上执法行为的民事特征,在处理涉外涉海问题时具有高度灵活性,能够有效规避外交危机。

海洋执法是一种政府行为,属于民事范畴,在争议海域发生冲突时使用“中国海岸警卫队”,依照国内法律执法,既能在国际社会显示己方对该海域无可争辩的管辖权,又能避免海军介入引发冲突升级的可能,在外交上保持应有的弹性空间。建设海洋综合执法力量体现了海上执法手段的强制性。

建设海岸警卫队有利于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颁布以来,建立海岸警卫队,整合海上执法行动成为海上综合执法的主流趋势。全世界已有50多个海洋国家相继成立了海岸警卫队,许多没有设立海岸警卫队的国家也在积极筹备组建之中。以海岸警卫队的名义同周边国家开展海洋管理、联合执法、搜救演习等活动,能够与国际流行趋势接轨, 便于与之深入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