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宪法和法律,决定全国性的方针政策,听取并讨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报告,改选中央执行委员会。代表大会每隔二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召开,必要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正文

乡工农兵代表大会由居民直接选举,区以上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是间接的逐级选举。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政府,并监督其工作。工农兵代表大会既是议事机构,也是行政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