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简介

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组建,由从事残疾人服务业(医疗康复、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残疾评测评估、托养安养、住宿服务、日间照料、中途宿舍、职业康复与培训、工疗农疗、社区支援、家庭康复养护、居家服务、职业能力评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法律服务、文化康乐、心理辅导、辅具研制与适配、无障碍交通与信息服务等服务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和该领域的专家学者等自愿参加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联合我国残疾人服务组织、机构及专业人士,形成一股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力量,使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能够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需求;接受政府授权或委托,从事行业管理,加强残疾人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残疾人服务业的业务活动;维护残疾人服务业机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事业服务;起到协调、督促、规范、维护残疾人服务业市场秩序的作用,推进残疾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残疾人服务业业务范围    

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服务业行业管理政策和服务标准;

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残疾人服务业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服务考核;推动建立残疾人服务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残疾人服务业机构的协调、自律。

三、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或转移的有关事项及工作任务;为残疾人服务专项经费的实施提供第三方评估支持。

四、组织开展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国内外、省内外的考察和调研活动。

五、为残疾人服务业机构提供行业服务、专业培训、推介咨询、信息交流等服务;开发残疾人急需的服务项目。六、为残疾人服务业机构提供专业人员服务和技术支持。

七、组织评定示范性残疾人服务业机构,组织开展服务等级评定;开展残疾人服务业机构的评比表彰活动。

八、建立残疾人服务业机构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的平台机制,维护从业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组织编写残疾人服务相关教材和科普读物,做好残疾人服务的宣传工作。

十、推动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残疾人服务机构及组织建立交流协作关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本市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完成与残疾人服务业相关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