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银海区福成镇大坎村委会主任宣智达和文书李富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17年3月和6月,李富在开展大坎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核查工作时,明知低保户叶某某家庭财产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低保户条件,但没有如实填写核查表,对此知情的宣智达亦未指出更正,仍在内容失实的核查表上签字同意并上报,导致叶某某一户两人违规继续领取低保金,直至2018年3月镇民政办发现其已不符合低保条件才停发低保金。2018年8月,宣智达和李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