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证成,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也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

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成。

“证成”往往被定义为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

中文名

外部证成

拼音

wài bù zhèng chéng

解释

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也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

分为

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

所属领域

法学

基本介绍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④如果说法律适用过程是一个证成过程,那么从法律证成的角度看,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合理性取决于下列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决定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另一方面,推导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是合理的、正当的。从上述的视角出发,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内部证成保证了结论是从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它对前提是否是正当的、合理的没有任何的保障。如果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本身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那么该法律决定也就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这样,就产生了下列问题:对法律人来说,内部证成有什么作用和意义?在内部证成的过程中,愈来愈清楚地显示:到底什么样的前提需要从外部来加以证成,从而使那些可能仍然隐而不彰的前提条件必须明确地予以表达。这样做,就提髙了识别错误和批判错误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