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传媒联盟
一、成立2012年4月22日上午,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第16个区域联盟--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成立大会在山东大学隆重举行。[1]
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任海涛、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方宏建、《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刘健共同为中国(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揭牌,仪式由山东大学团委书记王君松主持。

中国(山东)高校传媒联盟
来自山东省内13所高校党委宣传部、团委负责老师,32家校园媒体的学生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大会。根据章程,中国青年报山东记者站站长郑燕峰担任山东校媒联盟秘书长,中国青年报山东记者站记者邢婷、山东大学校报记者团团长谢亚美担任副秘书长。
截至2015年3月,山东高校传媒联盟理事高校19所,分别是:山东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聊城大学、山东工商学院、潍坊学院、山东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万杰医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排名不分前后),它们成为山东高校传媒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山东)高校传媒联盟
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成立三年来,先后承接承办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活动,并形成“卫康公益 大学生暑期支教”、“校媒记者探春运”、“未来讲堂”、“新闻训练营”、“联动采访”等品牌活动。二、山东高校传媒联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山东)高校传媒联盟(以下简称“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是由山东省各高校校园媒体自发成立的联谊组织。作为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青年报》山东记者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山东校媒联盟成员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山东校媒联盟坚持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新闻工作的水平。
第三条 山东校媒联盟旨在加深、加强山东省高校校园媒体(包括校报、团报、校园网、校广播电台、校电视台、新闻院系记者团等)之间的交流,实现高校资源和资讯的共享,为各高校学生传媒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的平台。同时在《中国青年报》记者站的指导下,与大众媒体和相关机构合作,实现学生传媒和大众媒体的交流互助,并配合协助中国高校传媒联盟开展各项活动,使山东省高校学生传媒以一个良好的整体形象面对社会,充分发挥学生传媒沟通学校和社会的纽带作用。
第四条 各理事单位和会员媒体应遵照本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 联盟任务
第五条 组织和推动高校学生传媒工作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第六条 会同大众媒体、新闻机构、各高校宣传、党团有关部处和相关院系,开展学生传媒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探讨和实践新闻宣传理论,进行业务交流,提高学生传媒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觉悟高、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生传媒队伍。
第七条 积极为学生传媒及学生传媒工作者搭建展示能力的平台,为联盟成员提供到大众媒体参观、访问、学习的机会;推荐学生传媒骨干到相关媒体实习;开展针对学生记者的系列业务培训。
第八条 协助中国高校传媒联盟,在山东开展“与世界对话”、“未来讲堂”、“联动采访”、“注册大学生记者选拔”等活动。
第九条 加强联盟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开展业务评奖活动,评选和表彰优秀学生传媒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培养未来优秀的传媒工作者。
第十条 增进高校学生传媒的相互了解与合作,推动各成员以互寄报刊、带团互访、实践调研等形式开展校际交流,组织联盟成员搭建共同的采编、经营网络,为学生传媒工作者提供新闻业务的实践基地。在自愿参与原则下,组织成员代表山东高校学生传媒与各地学生传媒联盟开展交流、联谊活动。
第十一条 以各种方式为联盟成员发展提供业务指导和物质支持,包括组织联盟成员搭建共同的采编、经营网络,参与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开展的校媒扶持计划,为媒体人提供新闻业务和运营实践的锻炼基地。
第十二条 联盟维护和保障学生传媒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负责举办每年一届的山东高校学生传媒年会。
第三章 理事单位
第十四条 山东校媒联盟实行理事单位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即可加入山东校媒联盟:
1、在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国家教育部门审批成立的依靠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
2、拥有一定的校园传媒手段(包括校园报刊、广播、电视台、记者团、网站等);
3、愿意履行联盟理事单位义务,承认山东校媒联盟章程并严格遵守,通过山东校媒联盟秘书处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 山东校媒联盟发起单位自动成为理事单位。其它申请加入的单位,需向山东校媒联盟提出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或团委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经秘书处讨论通过后方可入会,并备案。
第十六条 理事单位有退出的自由。任何理事单位可以要求退出该联盟,凡要求退出者都需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秘书处审议、批准后取消其理事单位资格,并备案。
第十七条 严重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名誉的理事单位,经查实无误的,报秘书处同意,取消其会员资格。
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山东校媒联盟会议,视为自动脱离,退出联盟。由秘书处审议、讨论后取消其会员资格,向全体理事单位正式通报,并备案。
第十八条 理事单位有下列权利:
1、理事单位享有在联盟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2、理事单位有权推荐、选举常务理事单位;
3、理事单位有山东校媒联盟在其所在地组织的活动的承办权;
4、理事单位有山东校媒联盟理事单位网站与网站相关文章的转载权;
5、理事单位有权对山东校媒联盟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6、理事单位有权获得支持单位、合作单位为山东校媒联盟提供的业务指导和物质支持。
第十九条 理事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理事单位应维护山东校媒联盟的声誉和形象。未经山东校媒联盟秘书处许可,不得以山东校媒联盟的名义开展活动。
2、理事单位应维护山东校媒联盟的团结和稳定。
3、理事单位应参加山东校媒联盟组织的活动,遵守山东校媒联盟章程,执行山东校媒联盟决议,接受山东校媒联盟委托的任务。
第四章 会员媒体
第二十条 联盟实行团体会员制。山东省内的国民教育系列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国家教育部门审批成立的依靠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媒体,承认联盟章程,经联盟主席团审核后,均可成为联盟会员。
第二十一条 会员媒体学生负责人在联盟内代表会员媒体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
第二十二条 联盟会员单位有下列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单位在本联盟各项人事变更或增选时,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推荐、自荐、选举本联盟机构成员、执行主席团和秘书处成员的权利;
(四)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
(五)遵守联盟章程,接受联盟委托的任务;
(六)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七)获得联盟提供的业务指导和物质支持。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条 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委员会(即山东高校传媒联盟年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听取并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和罢免联盟主席,推选主席团单位。
(三)创制或修改联盟章程;
(四)复决联盟重大方针任务;
第二十二条 联盟日常决策机构为主席团,由主席团单位派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一年。主席团推选若干数量的副主席,并从全体委员中遴选执行主席开展驻会制度。
第二十四条 山东校媒联盟执行主席团的职责包括:
1、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管理联盟的文件档案和其他资料;;
2、负责联盟理事单位间的联络工作,召集并主持联盟理事大会,并负责年度的工作报告;
3、组织、实施联盟工作计划和各项活动;
4、负责与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秘书处的交流;
5、负责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
6、负责拟定章程及修正案草案,提交山东校媒联盟理事大会讨论;
7、审核和接纳新理事单位,受理理事单位退出联盟的申请;
8、负责山东校媒联盟年会举办的统筹协调。
第二十五条 联盟秘书处设在中国青年报山东记者站,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秘书处对主席团负责,主持联盟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提交主席团决定。
第二十六条 本联盟相关决议的产生,由主席团和秘书处遵守集体协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议。
第五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七条 山东校媒联盟理事单位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提交山东校媒联盟秘书处备案,由山东校媒联盟年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校媒联盟制定,解释和修改权归中国(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所有。山东校媒联盟秘书处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零一三年四月
三、山东高校传媒联盟部门简介【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召集联盟部门定期和临时会议,起草相关通知、文件,整理联盟的相关资料,制作联盟纪念物,定期制作联盟工作简报(每年)与会刊,管理联盟财务,负责部门成员定期考核与评优。
一、后勤保障
1、协调联盟各部门关系;
2、日常文件存档管理
(1)以一月为期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小结并收集其他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对各部门工作状况详细分析、及时反馈;
(2)及时将文件、数据、照片、视频资料归档,逐步建立健全联盟“资料库”;
(3)定期协助老师整理秘书处邮箱。
3、做好联盟活动的后勤工作。
二、财务管理
1、健全联盟经费分配制度;
2、合理分配联盟经费并做以详细登记
(1)设置联盟小账本,详细记录联盟每一笔支出;
(2)定期对联盟支出做归纳总结,为各部门提供更高效的经费支出建议。
三、主要活动
1、联盟换届后部门职责、规章制度的制定;
2、制作季度工作简报、年刊(册子),并发到职能部门成员及会员媒体手中;
3、制作“退休校媒人”名录;
4、联盟文化产品开发、传承。如联盟会员证书,校媒人徽章、名片、统一服饰等。
【联络部】
联络部是联盟与理事单位、会员媒体之间联系的纽带,主要负责联盟会员信息通知、联络员更新、各项工作联络等工作。
一、具体职能
1、联络各会员单位,完善渠道建设负责山东校媒QQ群、微信群的活跃;
2、定期反馈来自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发布会员媒体联盟参与反馈;
3、收集会员联盟信息,逐步建立校媒人才库。
4、协助主席、副主席,提高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5、积极配合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的行使联络职能。
二、工作计划
1、构建内部建设,管理好联络部干事,做好考核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和部门间的交流。
2、完善渠道建设负责山东校媒QQ群、微信群的活跃工作。
3、协助主席、副主席,提高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
4、与其他部门成员及会员单位及时交流,及时了解会员单位的实时状态及存在问题,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使上下信息通畅。
5、积极配合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的行使联络职能。
【活动部】
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活动部是直接与中国高校传媒联盟进行沟通,履行承接校媒活动,策划、创新校媒活动,组织校媒活动等职能,并为各会员媒体提供活动相关资源支持的部门。
一、组织职能
1、承接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下发的全国性校媒活动。
2、进行地区性、区域性校媒活动的策划。
3、协助各会员媒体进行校媒活动的策划、组织,为各会员媒体提供策划、组织活动的建议。
4、为各会员媒体提供组织、举办活动必要的资源支持。
二、组织目标
1、通过各类活动,沟通全省范围内的高校,丰富山东高校学子生活,并增加省内学子与全国各地高校的接触与交流机会。
2、通过搭建活动形式的校园媒体交流平台,使从事校园媒体工作的高校学子得到更多的实践机会,提升业务水平。
3、通过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协调各会员媒体并形成活动联动,塑造山东高校传媒联盟的品牌。
4、以活动形式沟通各会员媒体,增进交流,促进联盟内部的和谐融洽。
【新媒体】
一、基础框架
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新媒体部是山东校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青报新媒体的合作伙伴。新媒体立志成为一个山东省省内各高校传媒单位的新媒体,实现学生新媒体之间的深度交流、资源贡献,搭建与外界沟通信息平台,能够促进学生新媒体组织发展的领先的校园媒体联谊组织。
二、服务职能
1、对内
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新媒体部是联盟其它部门搭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在线平台:除了提供广阔多元的发布平台,还为其它部门提供相关的展示,配合各部门重点工作的部署、组织编发贴文;在互联网上开展正面引导与宣传工作;做好舆论信息收集工作,将涉及学生的有关重大网络事件及时上报;同时,还通过联盟内部统一的协作系统,将从青云网相关在线平台上搜集到的外部反馈信息及时传递到各个部门,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2、对外
山东高校传媒联盟新媒体部最主要的职责是负责联盟新媒体平台的开发、管理与维护。目前,新媒体部管理的线上平台包括:
微信平台——山东高校传媒联盟
微信平台——青未了
新浪微博——山东高校传媒联盟
在这些平台上,新媒体部的成员搜集中国高校传媒联盟及各省分盟、青云网大学生成长平台、各大学校校园媒体发布的通知信息,并对其中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重点资讯进行有效的整合,提取焦点信息,围绕突发事件、焦点问题,阐释政策措施,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减低同学们信息的获取成本,让相关信息传递得更为通畅。
四、第七届山东高校传媒联盟主席团成员中国(山东)高校传媒联盟第七届主席团成员 |
姓名 | 职务 | 学校 | 所在媒体 |
| 管悦 | 主席 | 山东艺术学院 | 大学生记者团 |
| 柴硕 | 副主席 | 潍坊学院 | 大学生网络传媒中心 |
| 徐冰涛 | 副主席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大学生记者团 |
| 胡浩然 | 副主席 | 中国海洋大学 | 观海听涛 |
展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