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男,清华大学刑法学硕士、博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学士,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柏浪涛是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司法考试德日新理论倡导者,权威解读命题立场“温和新理论”,准确把握命题新思维。授课理念是化繁为简,刀下见菜。授课风格是睿智型幽默,启发中掌握,是既能写好书又能讲好课的两栖型辅导专家。被学生称为“刑法大神“。

2021年9月,获评第七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8]

中文名

柏浪涛

性别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毕业院校

清华大学

最高学历

博士研究生

职业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任职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

所属行业

教育

代表作品

刑法攻略

专业

维度反思与基础理论研究

教学职称

教授

人物介绍

柏浪涛,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博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学士。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从事两年公派博士后研究。[1]

人物经历

柏浪涛是资深辅导专家,指南针司考独家授课教师,资深实力派辅导专家。著有最畅销的司考教材指南针司法考试攻略系列《刑法攻略》。权威解读司考命题立场“温和的新理论”,准确把握命题新思维。以司法考试刑法理论基础转轨后的德日新理论为理论体系支撑,授课风格独特,条理清晰,逻辑缜密,对刑法高频考点、低频考点及非考点的甄别极为准确,押题命中率极高,深受广大学员好评。幽默、睿智、专业,精确把握考点、熟知命题思路和方向,2009年考前预测命中率70%的刑法卷命题,赢得全国考生信赖。[10]

学术成果

主要著作

(1)《侵犯知识产权罪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

(2)《刑法攻略》,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合著:《刑法教学法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4)参与撰写,陈兴良主编:《刑法总论精释》,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

(5)参与撰写,陈兴良主编:《刑法各论精释》,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

(6)参与撰写,周光权主编:《刑法历次修正案权威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1]

科研成就

研究领域

刑法学,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教义学。

主要论文

  1. “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年第3期。本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收录。
  2.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受胁迫行为的体系性分析”,《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2期。
  3. “构成要件符合性与客观处罚条件的判断”,《法学研究》,2012年第6期
  4. “打击错误与故意归责的实现”,《中外法学》,2015年第4期。
  5. “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法学家》,2016年第1期。本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收录。
  6. “中国大陆性刑法立法综览与问题评析”,台湾《月旦刑事法评论》,2016年第3期。
  7. “狭义的因果错误与故意归责的实现”,《法学》,2016年第3期。
  8. “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的实质区分——在隔离犯中展开”,《法学评论》,2016年第4期。
  9. “加重构成与量刑规则的实质区分——兼与张明楷教授商榷”,《法律科学》,2016年第6期。
  10. “论诈骗罪中的‘处分意识’”,《东方法学》,2017年第2期。
  11. 此外,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发表多篇文章。[4]
主持课题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构成要件错误新论:研究维度反思与基础理论研究”。[1]

出版图书

书名作者名称作品时间备注
侵犯知识产权罪研究柏浪涛2011年01月01日《侵犯知识产权罪研究》是2011年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柏浪涛。
刑法攻略柏浪涛2013年1月《刑法攻略》是2013年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柏浪涛。[9]

社会活动

2019年10月28日上午,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邀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柏浪涛以“刑法学逻辑思维、法考备考攻略—法考新趋势”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并与该院师生进行深入交流,该院近200名师生到场聆听。举办此次讲座的目的在于借助对口支援高校师资条件,引导学生准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质量,为2020届毕业生提前谋划创新创业奠定基础。[5]

2019年11月1日上午10点,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邀请到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公派博士后、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柏浪涛为学院师生作学术报告,法学院近200名本科生及研究生参加了报告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萍主持报告会。[7]

2019年11月2日下午2时,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柏浪涛教授应邀做客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第104期吉大法学新锐茶座暨“刑法之思”第5期讲坛,于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座706室为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以“刑法教义学中的逻辑推理”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充教授主持,郑军男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参加讲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