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红,出生于1968年,北京大学副教授。

人物简介

怀化市沅陵县太常乡沙金滩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维红侵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结余款、吃拿卡要。

2014年至2016年,李维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县水利局拨给该村的安全饮水工程结余款4.94万元据为己有;以兑现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后对半平分的承诺为由,向危房改造户刘某、赵某索要钱款共计7500元用于个人开支。组织调查期间,李维红将违纪款项全额退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