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温室气体减排额又被称为核证减排量(Ver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碳信用额(Carbon Credit)或碳抵消额(carbon offsets)。在六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排放量最大,所以就以每吨(或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或MtCO2e)为标准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carbon trading)”,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或简称为碳市(Carbon Market)。碳交易一般有两种形态:项目型交易(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和配额型交易(Allowance-based transactions),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完成减排额度。

目前,《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规则(Kyoto Protocol’s CDM)和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框架下的碳市场是主要的强制碳市场(regulation-driven carbon markets)。与强制碳市场并存的是自愿碳市场(voluntary carbon market)。项目框架下的碳抵消额在强制碳市场(以排放减排单位erus或核证减排单位CERS计算)和美国自愿碳市场(以自愿减排单位VERs计算)中都存在。配额制度下的碳抵消额也在这两种市场中存在,在强制碳市场中以欧盟配额单位(EUA)计算,在美国自愿碳市场中则以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碳金融工具(CFI)计算。

实际上,自愿碳市场的诞生早于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以及2005年的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早在1989年,首例针对碳捕集与封存(CCS)技术的自愿投资即已开自愿碳交易之先河。根据《京都议定书》第三条规定,附件一国家缔约方可以采用1990年以来直接由人为引起的造林、再造林或避免毁林等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汇清除来实现其承诺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指标,所以,自从1997年《京都议定书》制定以来,造林、再造林、避免毁林项目就一直是产生自愿林业碳市场碳信用的主要项目类型。

1989~2002年间,自愿碳市场曾经是独一无二的碳市场类型。2003~2006年间,强制碳市场成为各领域碳交易的主角,人们逐渐淡忘了自愿碳市场的存在。2006年,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美国前副总统戈尔(Al Gore)参与拍摄的纪录片《难以忽视的真相(inconvenient Truth)》讲述了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危害性和解决全球气候变暖危机的出路,并指出美国各州已开始了自愿碳减排的行动,这部获得奥斯卡奖项的纪录片使自愿碳市场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2007~2008年,国际社会对自愿碳市场的关注程度不断提升,原本无人问津的“碳中和(carbon neutral)”概念也入选2006年《新牛津美语词典》“年度词汇”,“碳中和”意指通过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设计方案对“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进行抵消(offset),以达到减少碳排放、甚至实现“零碳”的理想目标。即便如此,2006年自愿碳市场的碳交易量并不多,只有2,88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但是,自愿碳市场的潜力确实非常巨大的。比如,避免毁林交易(avoided deforestation)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已提出并得以实践,十几年之后,《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才开始考虑如何使防止森林退化机制能够纳入其强制碳市场中来。这是自愿碳市场的一大优势,即能引领碳交易市场发展的方向。

目前,在自愿碳市场中,有两部分交易量较为突出: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和场外交易市场(Over-the-Counter, OTC,又称柜台交易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成立于2003年,2004年获得期货交易资格,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北美地区唯一的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限额交易机制(cap-and-trade system)、并通过合同对交易主体进行法律约束的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其交易过程通过基于网络的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其交易规则由会员自愿设计形成。其交易成员可分为主要成员、次要成员、参与成员和交易参与者4类。除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自愿碳交易不是以限额机制或正式碳交易所的形式进行的,而是以双边授信为基础(deal-by-deal basis),通过自主双边询价、双边清算进行的场外交易(OTC)。2007年,场外交易市场的碳交易额为4,2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是2006年的3倍,芝加哥交易市场碳交易额为2,29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全年的自愿碳市场交易总额高于6,5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08年,自愿碳市场交易额又较2007年增长了87%,达到1.2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价值7.05亿美元。 2009年,在全球经济低靡的情况下,自愿碳市场交易额降低了9,400万美元,较2008年增速下降了28%。即便如此,自愿碳市场已成为强制碳市场的必要补充,其增长潜力仍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全球碳交易中体现出来。

碳抵消额首先由项目开发商通过项目获得,然后在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流通,之后再由企业或个人向零售商购买。当然,项目开发商也可以直接与企业或个人之间进行交易,而且在碳交易的各个环节中,都可能有中介(brokers)的参与。

碳抵消额是指通过行动所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或增加的碳汇量。要获得碳抵消额度,必须先估算在不执行项目减排行动的情况下可能产生的排放基线(baseline),再计算执行项目能够减排的排放量,然后得出减排差额。

碳抵消项目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销毁温室气体项目(比如由牲畜排放的甲烷和氟化烃、六氟化硫等工业废气)、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比如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效提升项目、燃料转换项目、减少毁林及退化造成的碳排放项目等)和碳封存项目(比如农业、林业土地利用项目、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