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黑龙江省贸促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由黑龙江省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省性对外贸易与投资促进机构。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2002年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黑龙江商会名称,2016年加挂黑龙江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牌子[1]。
领导成员
会 长(主 任):王敬先
副会长(副主任):李松华、谭百成[2]
主要工作任务
(一)根据国家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境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活动,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我省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
(二)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及其他经济贸易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组织我省经济贸易代表团和企业家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黑龙江省、设立的代表机构进行联络与交流;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合作的地区性和国际性会议。
(三)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我省同台港澳地区的经贸交往,为我省同台港澳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在台港澳地区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协助台港澳地区商协会组织在我省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和博览会。
(四)组织、参加或同外国相应机构合办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的交流活动;受国家贸促会的委托审批和管理我省在境外举办或参与的经贸展览会;审批和管理国内外来我省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博览会、洽谈会;组织我省企业赴国外参加国际博览会和展览会;负责我省办展企业和团体在国内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博览会的规划、协调和市场规范工作;受省政府委托管理黑龙江跨国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省会展行业协会。
(五)组织相关产业利益主体参与国际经贸摩擦应对;负责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的相关法律事务;承办有关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以及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工作。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对外国商品向我省市场倾销问题的调查和就外国对我省商品提出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进行应诉;为我省企业提供国外客户商务咨询调查;承担国家贸仲委驻黑龙江办事处的日常工作。
(六)开展我省国际招商引资的促进工作。参与我省大型的招商引资活动,协助省政府有关部门承办招商会、洽谈会。建立国际招商引资资料库,负责国际招商信息对外发布。促进我省企业与境外企业进行资金、技术、人才和劳务的合作。为外商和港澳台资企业(含股权投资机构)、国外商协会、各类投资中介机构提供前期投资咨询、中期审批代理、后期运营保障。
(七)开展国际、国内市场调研和经济贸易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向国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以及外国和我省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联系、组织我省和外国经贸界的技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发行对外经济贸易类刊物、电子出版物、会员企业名录及其他出版物;组织对外经济贸洽谈,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引进技术和进行企业技术改造。
(八)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对外经贸的方针、政策、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九)负责中国国际商会黑龙江商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市(地)支会、行业支会、县级国际商会的工作;负责对各分支机构为会员服务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和国家贸促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其他经贸促进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
3.承担新闻宣传、网络与信息化、政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综合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重大事项调研、议案和提案的办理与答复;
6.负责与中国贸促会和其它省(市)贸促会的政务联系。
(二)事业发展部(兼商会秘书处)
1.拟订省贸促会发展规划;
2.负责国内、国际经贸动态及贸易投资促进领域的问题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咨询服务;
3.负责全省贸促会(商会)分支机构的设立、指导和协调工作;
4.联系省贸促会委员、顾问;
5.负责贸促会、国际商会《章程》的修订与落实;
6.承担省国际商会日常工作;
7.发展会员,建立和完善会员服务体系,为会员提供共性和差异化服务;
8.聚合资源,建立和发展省国际商会专业委员会;
9.编辑发行《龙贸》会刊等出版物。
(三)项目促进部
1.为外商在黑龙江省投资无偿办理项目申报立项、名称核准、合同章程审核、工商注册登记以及税务登记、外汇管理登记、企业变更、清算咨询、撤消等相关手续,以品牌“绿色通道”服务为外商提供服务;
2.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参与重点项目、重要商机、特色资源和优势企业的对外营销推介;
3.对形成投资合同或意向协议的纳入服务流程,提供跟踪对接服务;
4.收集外商投资者的意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改善我省投资环境的建议;
5.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投诉,视情牵头与省直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负责协调企业诉求并书面回复,提请省政府领导做出批示。
(四)贸易促进部
1.研究会展业发展规律,参与制定和实施会展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
2.编制年度会展计划,招标选定会展项目服务机构,建立会展活动评估、分级和项目档案;
3.统筹全省举办的境外经贸类展览会,向中国贸促会报批并负责我省参加世界博览会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4.举办境内外经贸展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论坛、推介会、对接会等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向企业提供政策宣介、信息资讯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5.负责中俄区域会展联盟秘书处工作,管理省会展行业协会;
6.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积极搭建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支持服务业企业赴境外参展,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构建跨境产业链,加强与国际组织、境外行业组织的数据信息交流,为国内服务业拓展国际合作提供协助。
(五)法律事务部
1.统筹协调法律事务和公共法律服务,承担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等法律事务;
2.承担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黑龙江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的日常工作,建立全省经贸摩擦预警机制,开展经贸摩擦应对工作;
3.承担国家贸仲委驻黑龙江办事处的日常工作,管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调解中心(黑龙江国际商会出证认证服务中心);
4.参与国家外经贸政策、法律法规、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和对外经贸谈判,参与WTO法律事务;
5.指导全省贸促系统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省国际经贸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专项培训;
6.组织协调行业参与贸易救济和反垄断等调查;
7.研究国内、国际经贸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开展国际经贸法律交流合作;
8.受政府、行业和企业委托,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以及法律咨询、顾问等工作。
(六)国际联络部
1.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或商会进行联络;
2.负责邀请、接待境外经贸工商企业届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我省经贸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出访、考察和经贸洽谈等活动;
3.促进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构建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平台;
4.促进建立多双边机制化合作平台;
5.承担中国—俄罗斯商务理事会联络办公室工作,承接全国贸促系统对俄工作项目并提供服务,促进中俄经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6.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部署,与黑龙江省“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规划有机结合,突出对俄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建立布局合理、密切合作的外联网络;
7.编制年度出访计划,负责贸促会机关因公出国(境)报批及外事工作。
(七)投资服务部
1.开展政策落地培训,帮助外资企业了解政策信息、申请享受相关政策;
2.以“一次性告知”和“优惠谋划”促进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和互动;
3.建立和发展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间的联系渠道;指导行业自律,促进市场规范,引导市场主体开发、提供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人事服务,包括人事档案托管、职称评定、人事派遣、集体户口等;
4.完善“黑龙江投资服务中心网站”服务功能,形成投资人信息库、项目库和载体库,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
(八)机关党委(人事部)
1.负责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奖惩、调配任免、职称评聘、工资福利保险等工作;
3.负责用人机制创新、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储备和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上述工作。
驻外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委员会驻符拉迪沃斯托克代表处
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黑龙江省会展事务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黑龙江调解中心(黑龙江商会出证认证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国际博览中心
黑龙江省国际商务交流中心
1.
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黑龙江省会展事务局)
2.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黑龙江调解中心(黑龙江商会出证认证服务中心)
3.
黑龙江省国际博览中心
4.
黑龙江省国际商务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