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Zhixing College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成立于2003年11月,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组成的志愿服务性学生群众组织。简称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协。

接受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党委领导,并在甘肃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兰州市安宁区文明办、共青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外文名

Zhixing College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成立时间

2003年11月

运作机构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Zhixing College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以党的十八大中提出的“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新时期、新阶段开展志愿活动的指导思想,通过组织和指导各系分会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为推进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原名西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知行分会)内部设有主席团,财务执行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组织与交流中心、监督与检查中心、宣传与新媒体中心、青年志愿者培训与外联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六个部室及中文系、经管系、数学系、新闻系、电信系、教管系、艺术系、外语系、法律系、环工系等十个分系组织和手语队、献血服务队、阳光服务队等三个服务队,仅协会内部干部干事已达200余人。

截止2016年3月,在校注册会员2900余人,为整个知行学院最大的学生社团组织。

协会指导老师:张永鹏

(学院社联指导老师)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协会负责人

第十六届主席团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十六届主席团

职务姓名性别班级系别

主席

田英颖

2016级法本4班

法律系
副主席李嘉宁2016级电本2班电信系
副主席吴国婷2016汉本1班中文系

常务副主席

赵琼琼

2016级汉本3班

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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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换届大会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

历届负责人

(按主席、副主席、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兼财务主席的次序排列,于2016年6月改革协会组织结构)

第15届:

王学斌

、刘立鹏、马清萍;

贺世辉、蒲昌青、常喜龙、梁嘉乐

(名誉主席:李博)

第14届:

王实成

、李增桂、苗文俐;

鲁娟娟

、金盼盼、张鹏斌、张飞飞(名誉主席:李博)

第13届:

张童童

、张乙婷、刘雪强;

付祥婕

、刘建峰、苏永强、赵云飞

名誉主席:李博

第12届:

石仁德

、廖月刚、胡佩倩;

曾 东

、刘伟伟、崔 盟、

王 斌(

名誉主席:李博

第11届:

尚超超

、夏旭玺、张 晓;张文熙、刘占昌、陈彦忠、

魏春智(

名誉主席:李博

第10届:

张广文

、卢威林、王蓉斐;王海龙、李竹梅、杨正勇、

龙 腾(

名誉主席:李博

前几届资料暂缺......

常规活动联系点

协会拥有兰州市安宁区兰飞社区、兰州晨光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兰州绿云书庵、甘肃欣雨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兰州市安宁区福利院、兰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兰州灵星特殊儿童教育中心、甘肃省疾控中心等十余个固定服务基地,每年开展假期义务支教、环境保护、爱心捐助、校园文明建设、主题节日等各类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为我院广大志愿者提供了一个服务社会,锻炼自我的爱心平台。

开展活动

常规活动

校内活动:爱心小屋“集瓶行动”、干部干事交流大会、青年志愿者培训暨表彰大会、“博友杯”大话辩论赛、防灾教育小课堂、文体培训大会、手语队、辩论队、献血服务培训、防治结核病日知识讲座校内宣传、防治艾滋病日知识讲座校内宣传、校园安全知识培训、创伤防护技术培训、开学迎新活动等。

校外活动:兰州国际马拉松志愿服务、“跫音小屋”第一至第五小屋、兰飞社区义务家教、兰州市儿童福利院志愿服务、“心之言,手之语”兰州高校手语大赛、志愿者假期回乡“小手画世界”公益活动、清明节华林山烈士陵园扫墓、兰州绿云书庵周六志愿服务活动、“新年新衣”公益计划、兰州欣雨星、慧灵、灵星中心志愿服务活动等,并积极联系外界志愿服务团队开展社会服务。

精品活动

奔赴各地进行

义务支教志愿服务

【进一步拓展协会假期支教项目,更好的为教育落后地区提供援助,关注农村儿童成长,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2010~2012年:

柳沟乡上坪毓英希望小学、郭干乡郭干小学、永登县菲尼克斯希望小学、景泰县双墩小学、北城小学、靖远县古城小学、武南上中畦小学、青海贵南县拉干小学、河州小学,积石山县、东乡县、永登县、靖远县、文县、康乐县、青海省等各个地方进行寒假义务支教;

2013年:

白银市靖远县双龙乡北城小学,陇南市康县豆坪乡李山小学,景泰县正路乡双墩小学以及在临夏,泾川,天水等地进行义务支教活动;

2014年:

白银市靖远县双龙乡城川小学、青海省鱼山村、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藏区小学、白银市会宁县白草塬乡总堡小学、庆阳市镇原县武亭村武亭小学、兰州绿云书庵志愿服务)。

“手之言,心之语“高校手语联赛

爱心小屋集瓶行动、干部干事交流大会、青培大会等。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对外宣传、内部刊物

《青协期刊》 《跫音》杂志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协会章程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010年3月15日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通过,2016年5月22日修订)

总纲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4年12月5日,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指导下的,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3年11月,原名西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知行分会)原为西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辖分会,于2009年6月独立,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组成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类学生公益社团组织,在兰州市文明办、知行学院团委等部门的共同指导下开展工作。

本协会的宗旨是:通过管理、组织和领导全院青年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协会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崇尚学术,追求卓越,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校风,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爱心奉献社会,真情温暖人心”为行动口号;以“活动的项目化、品牌化、规范化、稳定化,立足校园、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为发展方向,把培养学生的奉献意识和服务精神作为德育教育的重点来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服务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协会运作,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学生组成的志愿服务类学生公益社团组织,简称:西师知行青协。

第三条、

本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基本准则。

协会的活动范围是: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及公益性质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条、

西师知行青协是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和管理平台,是学院青年志愿者的集体,本着全心全意为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志愿者权利:

(一)志愿者有参加志愿者组织提供培训的权利;

(二)志愿者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的权利;

(三)志愿者有申请成为基层志愿者组织个人会员的权利;

(四)志愿者有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服务的权利,志愿者组织可以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应当为志愿者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证明;

(五)志愿者有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六)志愿者享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

志愿者义务:

(一)履行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活动,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的承诺;

(二)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遵守志愿者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

据《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及我协会实际情况,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的青年学生、老师,品行良好,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大会决议,履行会员义务,即可申请加入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为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志愿者,享受志愿者相关权利。

第八条、

接收新志愿者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全国统一格式的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

(二)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申请人进行志愿者宣誓,领取“中国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证”、“中国志愿者胸章”,在“志愿甘肃”网上进行志愿云注册,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第九条、

新加入的志愿者须在每年度的“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培训暨表彰大会”中面向团旗和会旗宣誓。

第十条、

协会的干部、干事应当是协会会员,享受志愿者相关权利、履行志愿者相关义务。

协会的干部、干事应当从优秀的会员当中选拔。

第十一条、

在西师知行青协注册的志愿者服务期限为四年。在志愿服务期限内,享受志愿者相关权利、履行志愿者相关义务。

第十二条、

志愿者有退出协会的权利。志愿者要求退出协会,应当向所在系分会提出申请、报由协会常务主席团审核之后,宣布除名,并由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协会设主席一人和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为协会第一负责人;设常务副主席一人和副主席若干人,组成常务主席团;设一名财务主席和财务副主席若干人组成财务监督执行委员会。向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负责。

协会主席团主持和协调协会六个部室及各志愿服务队的日常工作;协会常务主席团主持和协调协会人事及实施十个系分会(分部)的活动、工作;协会财务监督执行委员会主管协会财务的出纳,监督协会日常工作。同时,如有需要,财务监督执行委员会也可监管六个部室或十个系分会(分部)的工作。

各部室、中心设主任(部长)一人、副主任(副部长)两人,主持开展部室工作,向主席团负责。

根据协会的发展和需要可以设立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人、副队长若干人。向主席团负责。

第十四条、

学院各系、各班凡是有志愿者五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协会的基层组织。协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志愿者人数,经上级志愿者组织批准,以系为单位建立青年志愿者协会系分会,分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各系志愿者组织设系分会主席(主任)一人,副主席(副主任)若干人。下设系分会组织部和宣传部,主持本系志愿者组织工作。具体依各系情况及协会情况而定。向常务主席团负责。

以班级为单位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选出班级负责人负责组织。

第十四条、干部、干事:

协会的干部、干事是协会工作的骨干。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对志愿服务有积极性,吃苦耐劳能以身作则,有创新精神的干部、干事。

协会的干部、干事要做志愿者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志愿者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

志愿者干部要认真了解协会工作全局,主动汇报志愿者的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志愿者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五条、协会会议:

青协会议由办公室主持,社会实践与监督中心监督,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根据会议议程进行。

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全校的“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由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全体青年志愿者参加。

协会每周举行例会、常务会各一次。协会主席或主席团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紧急会议。

每周例会安排本周的所有活动及工作,由协会全体干部干事参加。青协的例会可以有会员参加,由各系负责安排。常务会就协会日常活动等及协会工作的各项进行商议,总结本周活动等,由协会全体干部参加。

各系分会(分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本系全体志愿者会议,具体由负责人或者分管副主席决定。

第十六条、

各部室、中心、志愿服务队、各系分会(分部)间是相互配合、互相合作的关系。

各部室、中心负责协会内部日常工作的运行,可适当协调各志愿服务队、系分会(分部);各志愿服务队、系分会(分部)应当配合。

第十七条、办公室

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担负着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建立密切联系、综合协调的职责。具体如下:

(一)协调各部系的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负责和监督会员服务时间的认证工作;

(四)负责文书数据登记、打印、存盘、归档、以及档案的管理工作。接受上级通知及协会内部档的编写和下发;

(五)协助参与管理制度的拟定、讨论、修改工作;

(六)负责和协调协会《章程》的实施等。

第十八条、监督与检查中心

全面负责协会的监查工作,简称:监查部。具体职责如下:

(一)监督、执行志愿服务项目;统筹、引导、协调、监督志愿服务活动;

(二)负责各部系活动及日常工作的监督和评定;

(三)负责协会管理制度的执行,对不规范的行为做出惩罚措施;

(四)负责协会内部人员的考勤与各部系的年终考核工作;

(五)监督会员服务时间的认证与志愿云的注册工作;

(六)负责物资的统计与监督物资的使用状况,存放协会荣誉证书等。

第十九条、组织与交流中心

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并且策划协会相关活动,促进协会内部的交流,简称:组织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各种活动资料的汇总、整理;

(二)协调各系之间的联络活动;

(三)统计各系的活动信息,安排协会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协会干部干事以及会员参加协会的各个活动; (五)组织、策划相关大型活动;

(六)促进协会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

(八)负责协会部分物品的管理(会旗、桌布等),配合传媒部负责协会部分活动的会场或摆点布置等。

第二十条、宣传与新媒体中心

全面负责并协调协会内的宣传工作并负责协会各种宣传阵地的建设,协助并策划优秀典型的宣传。指导并协助各系分会(分部)的宣传,下设宣策组、编辑组和网络组,简称:传媒部。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策组:

1.负责协会宣传工作的整体策划;

2.负责协会会议会场的布置;

3.负责协会海报、展板、横幅、喷绘的设计与制作;

4.负责各类通知的制作及张贴等。

(二)编辑组:

1.负责编辑、出版、编排和印制协会刊物《跫音杂志》及《青协期刊》;

2.与相关部系合作负责《跫音杂志》及《青协期刊》部分的外联工作;

3.负责与校内外各个文学团体的交流工作;

4.协助协会各部系文化信息编辑工作的开展。

5.负责院广播、院报级刊物的联系与投稿等。

(三)网络组:

1.主要负责管理协会微博、官方qq、微信公众号、优酷自频道及协会网站、贴吧、信箱及群组的创建等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

2.负责各类信息的录入;

3.负责及其他协会、社会团体的网络联系及在线宣传;

4.负责活动照片的采集、收集及整理;

5.负责向校外媒体的发稿工作等。

第二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培训与外联中心

主要负责协会青年志愿者的培训暨表彰以及对校内、外的各种联系,联系其他兄弟院校及校内各兄弟社团组织等。是联系社会与协会的重要部门。为协会各种活动筹集资金。简称:青培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新加入志愿者的技能和技巧培训;

(二)负责让新加入的志愿者深入了解本协会;

(三)负责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培训;

(四)负责建立和更新外部信息网;

(五)负责联系校内、校外其他兄弟社团;

(六)主要负责社会赞助的拉取等。

第二十二条、文体活动中心

负责协会各类文体交流活动的策划并组织开展,学校安排的各类相关文体活动的开展,与各大院校的各类组织机构开展文体交流活动,与其他部系合作在本协会各个服务基地开展相关文体活动及协会开展的文体类活动的外联工作。简称:文体部。下设礼仪队、彩妆队、舞蹈队。具体职责如下:

(一)礼仪队主要负责活动举办当中的迎宾、颁奖活动,以及根据协会安排在其他兄弟社团举办活动时积极配合他们的礼仪工作;

(二)彩妆队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彩妆工作;

(三)舞蹈队负责各部系活动的开场舞、各类节目,并且代表协会参加各大高校的活动,以志愿者的身份进行公益表演等。

第二十三条、志愿服务队:

根据活动需要及协会的具体情况,经主席团、常务主席团、财务监督执行委员会批准可以在部、系之外设立志愿服务队,负责开展协会的特色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具体需要招募队员。

第二十四条、各系分会(分部):

各系分会(分部)是协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触、服务和管理志愿者。各系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召开全系志愿者会议。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系内各类活动的具体开展;

(二)负责各班各类情报的搜集;

(三)负责系内所有志愿者的统计及课程表登记;

(四)负责系内每次参加活动志愿者的名单和时间的登记(上交于办公室,由社实部监督);

(五)负责服务手册的回收及发放;

(六)自主联系活动基地,并开展相关活动;

(七)参加活动志愿者的抽排;

(八)指导和管理系内所有志愿者的各类工作。

第四章、协会纪律

第二十五条

、协会制定了《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奖惩条例》作为协会的纪律管理条例,由协会主席团及监督与检查中心负责监督实施,协会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第五章、协会经费

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社会捐助、行政拨款、会员交纳会费、社会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会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遵照学院及协会的相关规定,由协会财务监督执行委员会监督执行。

协会经费限用于协会所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及日常开支。

第六章、协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以“活动的项目化、品牌化、规范化、稳定化,立足校园、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为协会开展活动的原则,以社会及校园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为限。

第二十九条、

协会的活动要提前书写活动策划案并交由常务会讨论通过,与会人员可以就活动相关事宜询问负责人,负责人应当做出解释并根据会议商定进行修改。于例会安排活动相关工作,各部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活动所需经费应该单独列表,经财务监督执行委员会通过。

协会的活动应该按照具体情况协调各部系队,按照部系队职责具体分工,安排协会志愿者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章程的制定及修订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由青年志愿者全体大会制定。

章程的修订须经主席团、常务主席团、财务监督执行委员会的商议,常务会讨论通过、例会说明公示。

凡协会注册志愿者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交于办公室或主席团,办公室应当向主席团汇报。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主席团、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实施,监督与检查中心负责监督实施情况,协会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第三十二条、协会徽章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三条、协会会旗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四条、协会会歌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歌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通用会歌:《志愿者之歌》。

第三十五条、青年志愿者誓词:

我愿意成为一名青年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活动,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十六条、志愿者服务证

志愿服务证用于证明注册志愿者的身份,记录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的志愿服务荣誉。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志愿者所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并在其志愿服务证中注明。志愿服务证及胸章原则上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统一制作,根据各地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申请发放。志愿服务证在全国通用。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于2016年5月修订,6月4日正式开始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主席团及协会常务会议。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

其他志愿服务组织

西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爱尚微公益

甘肃政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兰州交通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