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合议庭笔录】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时由书记员所作的记录。又称“评议笔录”。它反映评议的全部过程和结果,是制作判决书的重要依据。由三部分糊岛.1;首部,包括标题,案由评议时间、地点,合议庭人员和书记员姓名;2.正文,记录评议的过程和结果,如实反映会议庭对事实、犯罪性质的认定及最后判决的意见;3.尾部,参加评议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并注日期。记录的内容要高度准确。若有分歧意见,务必全部写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