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中 ,男,中共党员,原新洲区人民医院院长、东湖医院副院长,因犯受贿罪于2014年被开除党籍、公职,判刑五年六个月。

正文

2007年2月至2013年2月,张建中利用担任新洲区人民医院院长、东湖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院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26.1万元。2014年1月,张建中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1月,张建中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立功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刑五年六个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