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致残是军人在平时执行工作任务中,因事故或者其他非作战原因致残的。

如在抢修、抢救中由于英勇负责而致伤,包括在后方遭敌机轰炸扫射而负伤的;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被压伤、跌伤、撞伤、烧伤、炸伤、冻伤等;被匪特和犯罪分子行凶致伤;在工作时被别人弄枪走火误伤造成肢体、器官或神经的缺损以及生理功能障碍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因公致残者,在治疗终结后,由部队卫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伤残轻重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大小评定伤残等级。安置办法与因战致残大体相同。[1]

中文名

因公致残

定义

军人在平时执行工作任务中,因事故或者其他非作战原因致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