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军衔是指根据2010年8月1日施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修订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而规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士兵军衔。

2022年2月28日,发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

士兵军衔是表明士兵身份、区分士兵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党和国家给予士兵的地位和荣誉。

士兵军衔包括士官7个衔级和义务兵2个衔级。

中文名

士兵军衔

军衔设置

士兵军衔是表明士兵身份、区分士兵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党和国家给予士兵的地位和荣誉。

士兵军衔分为军士军衔、义务兵军衔。

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

(一)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二)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

(三)初级军士:中士、下士。

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

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照军种划分种类,在军衔前冠以军种名称。

军衔高的士兵与军衔低的士兵,军衔高的为上级。军衔高的士兵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士兵的,职务高的为上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