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社会规律就是指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动力。人本哲学认为人的需要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原始动力并且决定着社会发展进步的方向。

人的知识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直接动力,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中文名

社会规律

外文名

social law

类型

恒定关系

过程

社会发展

性质

现象

学科

哲学

来自

《博弈圣经》

规律的定义

《博弈圣经》中规律的定义:规律是前因后果,也是前一个状态和后一个状态之间可复制的恒定关系。

社会产生

社会之所以产生,则是由于祖先的生活需要。当祖先认识到结成一定的群体,通过分工合作能够有效地抵御猛兽和外族的侵袭,有利于自己的生存,于是就结成了一定的群体。这种群体就是最初的社会。最初的社会与动物的社会没有区别,随着人类在语言和文字的作用下,通过一代代人对外界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入,知识的逐渐增长积累,反应能力的逐渐增强,对外界事物进行反应的活动逐渐的广泛和深化,最初的社会也就逐渐发展成人类社会了。

社会发展过程

社会发展的过程是这样的:在语言和文字的作用下,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别人和先辈人的知识,然后在别人和先辈人的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外界事物进行反应活动和认识,并把自己认识所得的知识传给别人和后人,随着这种状况的历史持续,社会也就逐渐发展进步了。

社会构件

社会大体上是由经济构件和政治构件两大构件构成的(当然,如果细分还可分出生活构件)。经济构件的发展是由人们的自然科学知识推动的,政治构件的发展是由人们的社会科学知识推动的。

经济构件

祖先为了在物质生活中方面能够过的舒适、安逸和富足,不断地对自然界事物进行认识和进行改造的活动,这种活动的形态和产物的总和就是社会的经济构件。社会大众的需要是推动经济构件发展的原始动力并决定着经济构件发展的方向,例如社会大众有舒适、安逸和富足的需要,经济构件就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社会大众的需要只能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不能直接推动经济构件的发展,推动经济构件发展的直接动力是人们的自然科学知识。人们自然科学知识水平的客观外现就是界时经济构件的现实水平。例如祖先就有使自己具有千里眼、顺风耳、日行千里的本领的需要,由于自然科学知识水平所限,需要无法实现,今天人们实现了这些本领,就是由于人们具有了这方面的自然科学知识。

政治构件

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就必须进行相互之间的分工合作。在分工合作的过程中,由于人们的本性是利己的,每一个人都是基于自己的利益需要行事的,由于分工必然给人们带来所起的作用不同和地位差异,因此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利益需要方面的对立和冲突。这种对立和冲突如果不解决,那么分工合作就无法进行,人们也就无法实现更大的利益需要了。人们为了使分工合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以便通过分工合作实现更大的利益需要,就必须进行调解、处理、解决相互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的活动。人们调解、处理、解决这种对立、冲突活动的形态和产物的总和就是社会的政治构件。

政治构件的本质是维系和保障社会内部的人际关系和谐,从而使分工合作能够协调顺利进行下去,使人们的需要能够获得更大的实现。

交往利益

人们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利益上的对立、冲突和斗争。祖先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在相互之间的对立、冲突、斗争中,弱势的一方逐渐认识到如果放弃自己的一些利益需要,屈从强势的一方,服从强势一方的指挥,就能结成一定的群体,能够有效地抵御猛兽和外族的侵袭,于自己的生存更有利,于是就这样做了。这样做的结果就使群体即社会产生了。最初的社会是完全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的。完全人治的社会是典型的特权、独裁、专制的社会,其特征是社会的治理是无章可循的,它是按最高统治者随心所欲的意志进行的。在完全人治的社会里,最高统治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剥削、压迫、奴役甚至杀害社会成员,使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处于当牛做马的悲惨境地,所以完全人治的社会体制是最不平等,合理性、公平性最差也是最不稳定的社会体制。在完全人治的社会体制下,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对自己的生活处境不满,渴望平等自由,对平等自由有着强烈的需要,这种需要在人们没有找到解决不平等的方法之前,也是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随着历史的推移,随着人们对社会政治体制合理性认识的深入即社会科学知识的不断丰富,于是便出现了一种以人治为主,带有一些法治色彩的社会体制,如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就是这种体制。在以人治为主,带有一些法治色彩的政体下,社会的治理虽然是由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决定的,但还是有一定的法规可循的。以人治为主,带有一定法治色彩的社会体制相对完全人治的社会体制来说,是一种进步,因为这种社会的法规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改善社会的不平等,使社会大众所处在的被压迫,被奴役的处境有所改善,于社会的稳定也有利。如在封建社会里,如果官员在超出法规的范围外欺压、剥削、残害百姓,那么这些百姓是可以到上一级官府中去控告从而使受到惩罚的。尽管以人治为主,带有一定法治色彩的社会体制相对完全人治的社会体制来说是一种进步,它仍然是一种人治的、特权独裁专制的、少数人奴役压迫大多数人的社会体制,仍然是一种缺乏合理性的社会体制。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多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构件进步

在人治的社会里,社会大众对自己所处的被压迫,被奴役的境地是不满的,这种不满有时会因统治者的过度压迫奴役而引发武装起义,从而推翻当时的统治者,这种反抗斗争并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如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人民举行反抗统治者的斗争数以百计,成功的也不少,并没有推动政治构件向前发展进步,政治构件还是停留在原来的封建专制的位置上。可见,阶级斗争并不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动力。推动社会政治构件发展进步的直接动力是人们的社会科学知识,它是在社会体制中消除特权、不平等的方法、理论。在人治的社会体制下,由于社会大众对特权、独裁、专制是不满的,因而人们也就在不断地寻求在社会政体中消除特权、独裁、专制的方法。1748年,法国的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英国思想家洛克等前人的理论基础上终于找到了消除特权、独裁、专制、人治的方法,这就是实行“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使统治者无法用社会的公共权力谋取个人的私利。由于“三权分立”的作用能从根本上废除人治,有效地防止政治不平等、特权、专制现象的出现,是解决统治者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利益对立的最好方法,合乎社会大众的利益需要,故“三权分立”自然会被社会大众所接受。这就是为什么在“三权分立”学说提出至今短短的两百多年时间里,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按此学说建立起了社会政体,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可以说,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这一社会理论直接推动了政治构件的进步,使人类社会由特权、独裁、专制、人治走向了平等、自由、民主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