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马镇是剑阁县辖镇。1951年设木马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1992年柏垭乡并入建镇,1995年柏垭乡析出。位于县境东北部,距县府26公里。面积56.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210人[2]2020年)。通公路。辖魁凌、松木、威灵、庵子、七柏、停船、华峰、金魁、后坪、前坪10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农业主产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籽,兼产棉花。

2020年5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调整苍溪县等3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20〕1号):撤销柏垭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木马镇管辖,木马镇人民政府驻木马寺社区驿站街100号。

中文名

木马镇

下辖地区

后坪村

地理位置

四川省剑阁县东北部

面积

63.15平方千米

人口

10210人(2020年)

方言

四川话(川中片)

气候类型

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

电话区号

0839

政府驻地

木马镇驿站街100号

外文名

Muma Town

车牌代码

川H

邮政区码

628342

机场

广元机场

行政类别

所属国家

中国

所属地区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特色产业

种植业

人口密度

212人/km2

行政区划代码

510823119

历史沿革

古属剑州,名木马驿。

1951年,设木马乡。

1958年,乡改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1992年,与柏垭乡合并为木马镇。

1995年,柏垭乡析岀。 

2020年5月,撤销柏垭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木马镇管辖。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木马镇辖木马寺1个居民委员会,魁陵、松木、威灵、庵子、七柏、停船、华丰、金盔、后坪、前坪10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个居民小组、5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木马镇下辖1个社区和11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木马寺社区驿站街100号。[3] 

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分类代码名称
510823119001121木马寺社区
510823119201220松木村
510823119202220威灵村
510823119203220庵子村
510823119204220七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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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木马镇地处剑阁县东北部,东与陈江乡接壤,西与店子乡相连,南与鹤龄镇为邻,北与柏垭乡毗邻。  区域面积63.1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木马镇地处东北部山地,海拔800~900米。 

木马镇

气候

木马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气温12℃,1月平均气温6℃,7月平均气温32℃。 

自然灾害

木马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洪涝、风灾、雹灾、地震等。灾害年均发生1~2次,主要发生在5~9月。 

人口民族

2011年末,木马镇辖区总人口1121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83人,城镇化率8.8%。另有流动人口1667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8.7‰,人口死亡率7.3‰,人口自然增长率1.4‰。 

2017年,木马镇常住人口7478人。 

截至2019年末,木马镇户籍人口10974人。 

截止2020年11月1日零时,木马镇常住人口10210人。[2]

经济

综述

2011年,木马镇财政总收入318.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7.6万元。 

2019年,木马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个。 

农业

木马镇有农业耕地面积12638亩,其中水田6720亩,旱地5918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5514万元。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30741头,羊饲养量7580只,家禽饲养量23万羽。 

工业

2011年,木马镇有工业企业2家,职工26人,工业总产值2217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721万元。 

金融

2011年,木马镇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320万元,实现税收34万元。年末金融机构2家,各类存款余额5000万元,人均储蓄4460元,各项贷款余额2200万元。 

社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木马镇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305人,专任教师11人;小学1所,在校生473人,专任教师2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1所,在校生524人,专任教师3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木马镇教育经费达426.3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426.3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426.3万元。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木马镇有镇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人。 

2011年末,木马镇有线电视用户335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325户,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78%。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木马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个,固定资产总值350万元。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2人。 

2011年,木马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0760人。 

社会保障

2011年,木马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1户,人数31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79户,人数542人,支出41.7万元,月人均64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61人,支出12.2万元;农村医疗救助67人次,支出18.9万元;农村临时救济1354人次,支出34.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5.6万元。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68.41万元,基金支出合计168.41万元。 

基础设施

  • 邮政电信

2011年末,木马镇有邮电所1个,代办所1个。电信企业3家;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200门,固定电话用户46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13%;移动电话用户3562户,移动电话普及率100%。 

  • 给排水

2011年末,木马镇镇区自来水站1个,铺设干线水管11.8千米,生产能力100吨/日,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排水管道4.3千米。 

交通

2011年,木马镇境内有县道剑苍路穿境而过,境内长16千米。汽车站1个,日均发送20班次。货运汽车22辆,5吨位;客运车9辆,145个座位;货运周转量95吨·千米,客运周转量90人·千米。 

文化

  • 地名由来

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乡人建一庙宇。相传正欲上梁,忽见九根大梁均短一截。正当狐疑之时,鲁班显灵,呈现九只木马,架于梁下,庙宇即成,故名木马寺。

政治

政府工作

木马镇党委、政府在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乡镇工作中,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做到了“五落实”,即组织落实,建立了镇、村、组、户四级人民调解网络,(镇成立了调解中心,村、(居)委会成立了调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成立了人民调解小组,10户村民配备了人民调解信息员)阵地落实,镇、村(居)委会建立了较标准的人民调解室。标识落实,镇、村、两级都统一刻制了印章,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标识。制度落实,建立完善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各项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经费落实,镇政府拿出了部分经费作为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对调解员、信息员给予适当补贴,进一步强化了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1]

该镇、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100%,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上访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狂防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确保辖区人畜安全,木马镇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狂防工作落到实处,该镇于2009年7月19日组织召开了镇、村、组及相关部门参加的狂防工作会议,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畜牧的副镇长和兽医站站长为副组长,驻村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主任为成员的狂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地安排,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防控舆论氛围,增强广大犬只饲养户的自觉配合意识,该镇一方面通过广播进行广泛宣传。另一方面组织编印《狂犬病防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书写墙体标语20余幅,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集中精力、狠抓落实。自2009年7月下旬开始,该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统一行动,狠抓狂犬病疫苗强制免疫、挂牌、发证和建档工作,并对流浪犬、无主犬及不按要求拴养的犬只进行捕杀和无害化处理。通过近10天的工作,该镇完成了7村1居委共684只犬只的免疫注射、挂牌发证和建档工作,占全镇犬只总数的78.9%,扑杀流浪犬、无主犬31只。正组织对其余3个村近200只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及漏免犬只的补防补免工作,预计整个工作将在2009年8月15日前完成。

木马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