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顾名思义就是使用电瓶或者专门的电鱼机向水里放电,从而让鱼触电的一种捕鱼的方法。

电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活动,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打击电鱼也是我们长期以来各级渔政执法机构的一项重点任务。

中文名

电鱼

外文名

Electro-fishing

定义

使用电瓶或者专门的电鱼机向水里放电,从而让鱼触电的一种捕鱼的方法

别名

电捕捞

法律规定

被我国《渔业法》等法律明令禁止

2018年中国渔政亮剑2018行动

电鱼活动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是危害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顽疾”。12日,从农业农村部获悉,2018年农业农村部针对执法监管薄弱环节和电鱼活动猖獗地区,将打击电鱼活动纳入“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执法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各地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7.7万人次,查处电鱼案件1.1万余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17件、涉案人员2671名,没收电鱼器具2.3万台(套),较上年均有大幅增加。其中,长江流域及以南21个省(区、市)查处的电鱼案件数量、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数量和涉案人员数量同比分别增加23.02%、29.14%和36.70%。[1]

本次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各地渔业渔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从电鱼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违法渔获物销售等电鱼全链条开展整治;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与反电鱼协作中心等社会组织合作等方式,强化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办。四川资阳等地端掉了多个电鱼器具制造窝点;北京、浙江等省分别约谈了电商平台,责令其加强平台监管责任并立即下架电鱼器具商品;湖南邵阳等地查封了一批电鱼器具销售实体店铺并依法没收所查获的电鱼器具;重庆、江苏等地先后打掉了多个销售电鱼渔获物的团伙。同时,各地渔业渔政部门对查获的电鱼器具实施了公开销毁,并协调地方法院在渔区开展电鱼案件公开宣判。成功取缔了一批制售电鱼器具的窝点,打掉了一批电捕鱼团伙,斩断了部分电鱼活动猖獗地区“捕捞—销售—餐饮消费”的违法链条,严惩了一批电鱼违法分子,电鱼蔓延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1]

2021年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

2021年3月29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江开勇答记者问时表示:

电鱼确实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活动,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打击电鱼也是我们长期以来各级渔政执法机构的一项重点任务,从2018年以来,我部就将打击电鱼纳入“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当中。2020年,各级渔业渔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从电鱼器具的制造、销售、使用等全链条开展打击整治,取缔了一批制造电鱼器具的窝点,查处了一批销售电鱼器具的商家,打掉了一批电捕鱼团伙,对非法电鱼活动形成有效震慑。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各地查处电鱼案件7160件,没收电鱼器具1.72万台(套),我部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例当中就有这样的案例。今年我部也将继续组织实施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各地渔政加强与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开展电鱼器具的制造、销售、使用等全产业链的打击,持续保持对电鱼的高压严打态势,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将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动纳入各级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实施网格化管理,压实监管责任。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我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对现场查获、证据确凿的电鱼行为严惩重处;同时对携带电鱼器具进入渔业水域但没有查获渔获物的相关行为,也将结合视频监控的资料、证人证言等进行综合认定、严格调查。在加大行政处罚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我们也将按照我部《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动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的要求,配合司法部门做好电鱼对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评估,推动对违法电鱼实施公益诉讼,提高电鱼违法成本,加大违法电鱼的震慑力度。

电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