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峰,男,一级律师,青岛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山东省律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成员。

国籍

中国

职业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正文

于海峰律师

于海峰,一级律师,青岛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山东省律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成员。是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创建人,担任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先后荣立过三等功、二等功。1995年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1999年被评为省级人民满意律师。2001年获司法系统特别贡献奖。在山东省乃至全国律师界享有较高的声誉。

于海峰撰写的《律师在执行法律顾问职务中易发生的错误及防止意见》、与张涛合作撰写的的《论专有技术的法律地位及法律保护》、《谈专有技术的秘密性及律师在专有技术侵权案代理中的几个问题》等已被省级及国家级刊物录用,在理论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被大型理论文献《改革理论与实践》、《中国管理科学文萃》收入。著有《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探索与体会》、《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实践与探索》、《合作制:律师体制改革的硕果》,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